於是五十年前的感恩節,您質問天主。「不公不義的天主,您為什麼可以容許粗暴的政權迫害我,您為什麼可以讓我父親留給我的財物完全被奪走⋯⋯讓我一人淒苦地留在這小囚室?」
正當您痛哭流涕地責問天主時,淚水中您忽然看到耶穌釘在十字架的模樣,他的眼睛正流著血淚,祂的雙手在十字架上,正流著鮮血。
那一刻您瞬間明白,真正的天主僕人,不是至教堂祈求自己的平安。真正的信徒是和耶穌一樣,流著血,承受苦難。
那一刻,您不再恨,不再不平。你和自己內心的憤怒、仇恨,和解了。
從此一生,您放下了所有的恨。
和自己,和背叛你的人和解;甚至和起訴您的人,和判處您無期徒刑的人,一一和解。
您說:寬恕,是結束苦痛最美麗的字眼。那不只是政治上的,包括私人領域上的。
1995年,我剛剛從美國回來約半年,您公開主張「大和解」。有多少人能共鳴您對於「大和解」的領悟,正是來自生命最苦難的時刻。算計選舉的人們,認為省籍的和解、黨派的和解,完全不利於政治仇恨的動員。他們不會也不可能明白,那是從苦難中,長出的般若花,那朶花的心蕊中,是您無數個黑暗的日子生養出來的花蕊。
1980年,高雄事件其他受刑人自然在軍事法庭上一一撇清和遊行暴動事件的關聯時,您再次勇敢地拒絕律師辯護,擔起一切責任,您不只要求軍事法庭不要濫殺無辜,最後您連續大聲嘶力吼出:一種可以穿透所有謀殺武器的嘶吼聲,「請判我死刑,請判我死刑⋯⋯」不斷地重複。在軍事法庭上。
您的哭聲如此響亮,傲慢的權力力量,在你面前如萎縮的廢石。
石頭可以砸死人,也可以壂高一個巨人,一個面對可能被槍斃命運無懼的您。
在法庭旁目睹的我們,一一流下淚水,那一年我21歲,台大法律系四年級,尚未畢業。我親眼看見一道光照向這個島嶼,它雖孤單卻強烈無比。
那惟一的一個人,那義無反顧的一個人,那不懼死亡的施明德。
由於您的頑強,您判刑最重,出獄也最晚。您的難友,一個一個先出獄,擔任主席,享受光芒。
1990年,經過長期絕食,強制痛苦灌食3040次,您終於出獄。
但是出獄那天,你無家可歸。
兄妹在國外。您曾經的家人,已經遺棄了你。
當報紙的標題刊登斗大的字眼:「施明德出獄」時,您既是英雄,也是一個孤單的靈魂。
那一夜,您睡在陳菊的小客廳。
幾年之後您擔任黨主席,我們相識。我發現您還在「革命」。您是台獨人士的英雄,您坐牢近26年,您是台灣的曼德拉。但您沒有享受權力,讓推動政治改革的心停下來。
您希望台灣政黨輪替。您知道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必須以新的詮釋;否則美國會用盡各種方法,阻止民進黨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