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英國:
英國也是運動大國。英國及歐洲的足球、網球、高爾夫球運動是全世界非常重要的職業運動賽事的傳統發源地。以歐洲人口作為市場規模,借由運動賽事吸引觀賞帶動運動賽事成為行銷的重要平台,並反饋帶動各該運動賽事,也帶動運動球員的品牌價值及週邊產品。
英國在1997年成立「文化傅媒與體育部」(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and Sport)成為政府體育的主管機關。
七、德國:
德國也是運動大國。他們也是善用歐洲市場5、6億的人口規模發展足球、網球、高爾夫職業運動,來帶動國民的運動風潮,並培養運動明星。他們也是善用私人及非營利機構,成立了91000多個運動俱樂部;並有2740萬人參加運動俱樂部及運動相關協會。
由於德國是聯邦體制,州(或邦)對於學校體育、體育設施的開發,有運動天份青少年的挖崛及培育發展扮演重要角色。至於聯邦中央的體育主管機關則由內政部主管。內政部下成立「運動科學院」、「應用訓練科學研究所」、「運動器材研究及開發研究所」。
八、法國:
法國也是歐洲傳統運動大國,無論是足球、網球、高爾夫球都是站在世界前峰。法國的體育及運動的主管機關是屬於教育部下的體育部門。並不是與教育部分立而成立的「體育部」。
由以上八個世界運動強國的體育主管機關的比較,可以了解這些體育強國如何善用市場誘因,促成運動產業的發展。至於學校體育教育及運動設施的充實發展,才是全民運動的基礎環境;這些必需中央政府將權錢下放地方,讓地方政府及各城市相互競爭,充實體育設施,挖掘培育地方運動人才,自然能帶動運動競賽的功能。尤其台灣整體運動市場略嫌不足下,更需要從幼兒園、小學好好培育小孩運動的興趣著手。這些都不是成立體育部能解決的問題。所以成立體育部並未對症下葯!
*作者為前台南縣長,曾任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台大物理系肄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法研所碩士。現為台灣維新召集人,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