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屏東縣議長周典論被控出資500萬元,協助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屏東地方法院今(27)日下午宣判一審結果,判處周典論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500萬元,並褫奪公權6年。對此,周典論回應,對判決結果「相當遺憾」,將委請律師上訴捍衛清白,期盼司法還他公道。
據屏東地檢署起訴書,周典論去年9月1日深夜23時,在其住處交付150萬元給潮州鎮長周品全,後又在同月18日晚間9時,交付350萬元給周品全與陳姓司機,交代2人要以老鼠會拉人、給錢的方式,發放給參與郭台銘總統連署的民眾,若能提供10份連署書,即發5000元費用,意即1份對價500元。
檢方去年12月25日偵辦,隔天聲押禁見獲屏東地方法院裁准,檢方今年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起訴後,周典論在法院審理期間延押2次;收押200天後,周典論在今年7月12日以1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審理期間,周典論否認犯案,辯稱500萬元是連署工作費用。
不過,屏東地方法院今日下午宣判一審結果,周典論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判處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500萬元,並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周典論在判決出爐後表示,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檢調將工作費用當成是購買連署書的費用來辦,及檢調偵辦內容中竟出現「上面指示」等對話內容,引發各界聯想,致使檢調偵辦意圖備受質疑。
周典論說,自己仍深信台灣的司法仍是公平、公正的,他將委請律師提出上訴,捍衛自己的清白,也相信司法最後一定能還給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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