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疑雲延燒,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31)日晚間被北檢聲押禁見。值得注意的是,柯文哲在被北檢押解到偵查庭的途中,一度遭到法警雙手上銬,直至到了偵查庭才被解開,成為柯文哲從政10年以來,最受「屈辱」的1分鐘。對於法警將柯文哲上銬,北檢說明,法警是自拘留室將柯文哲押解到偵查庭,視戒護需求而上銬,尊重第一線法警的判斷。
柯文哲31日凌晨因有意逕自離開北檢,被檢察官下令當庭逮捕,隨即被從偵查庭帶往拘留室,而後柯文哲的律師聲請提審,柯文哲又從北檢拘留室被帶到法院開提審庭。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提審聲請,柯文哲又從法院法庭被帶回檢方拘留室,這一路都是在法院內的戒護通道,外人是無法隨意進入,而這一路柯文哲從未被上手銬。(風傳媒日文版|柯文哲氏、検察庁で異例の手錠使用 「最も屈辱的な1分間」に波紋)
然而,柯文哲被解送回北檢續辦後,檢方定於下午3時10分偵訊柯文哲,指揮法警將柯文哲從拘留室戒護到偵查庭,這段拘留室走到偵查庭的路途,也是檢方的戒護通道,但法警給柯文哲上了手銬,直到偵查庭內,檢察官才指示法警解下柯文哲手上的手銬。
對此,北檢指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89條規定,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得使用戒具。不過,法條規定不得逾必要程度,並應注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及名譽,避免公然暴露其戒具;認已無繼續使用之必要時,應即解除。而據高等法院檢察署暨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法警使用戒具要點規定,被告在戒護途中,除所涉為重大危害治安刑事案件,或有事實足認其有脫逃、自殺、暴行、被劫持、被襲擊或其他擾亂秩序之虞外,戒護人員得不施用戒具。
換句話說,法警不是不可以在戒護途中對被告施用手銬戒具,但被告可能是要犯重大危害治安事件,或是會脫逃、自殺等情況,柯文哲作為民眾黨主席,正在為捍衛自身清白而奮鬥,走的是戒護通道,結果被北檢法警當做「江洋大盜」或「畏罪自殺者」,因而被上了手銬,雖然是短短的一程,但恐怕令人聞之唏噓不已。
更多風傳媒獨家新聞:
‧ 幕後》鬥法柯文哲,還動夫人幫!檢廉抓到「怪怪的」證據,搜索票早握在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