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男強調,客觀法律依據是:該容積獎勵乃依據都市計畫法二十四條的自辦計畫來進行,而都市計畫法本身就容許創設新的做法,先前已有好多改建案如此進行。監察院說,「當地沒有分區計畫,不適用自辦計畫」、「沒有公益性、對價性」,都是錯誤看法,因為監察委員就不是這方面專家。違不違法,如果是一個疑問,要怎麼明知違法?邏輯,根本不通啊!總之,圖利罪要在本案成立,就是3個字「不可能」。
沈政男說,現在,檢調巴望可以查到柯文哲有不法金流,而如果查不到,但硬要查,就會一直羈押他,問題是,沒有的事情,你查到天荒地老,也是沒有。最終若以圖利罪起訴,或者查不到金流也胡亂以收賄罪起訴,到了法官那裡卻沒辦法定罪,就會變成冤獄。圖利罪要判決,相當花時間,即使到2028,可能都不會有結果,然而,是不是冤獄,在2026與2028的選舉,選民就會用選票做出判斷。冤獄賠償,一天3000到5000元,但此案當事人是柯文哲,冤獄賠償會用選票來計算,錯關一天可能要賠10萬張選票。
沈政男表示,這些選票不只讓民眾黨或柯文哲可能得利,連那些賄聲賄影,胡亂入人於罪的綠營民代,也會付出政治代價。柯文哲支持者相當為他擔心,不曉得在看守所過得好不好?阿北每天都笑著入睡啊!愚人一打官司,智者就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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