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煊觀點:監察院長的「專業」─吃飯拿錢簽名蓋章

2024-09-09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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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有官邸及官邸隔壁是隨扈住所,都是向台灣銀行租的,位於台北市大直,每月租金共約二十五萬元。我上任時立即退租,一天都沒住。一年就省三百萬元,六年共省下一千八百萬元,以上兩項共為國家節省達四千八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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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特別費每月十萬零五千元,全部用於公事,例如:紅白帖子、犒賞員工及買書送員工等,我沒有用特別費請過一次客,客人常以為院長有特別費請客,其實都是我自己掏腰包的。

捫心自問,問心無愧

我說這些,不是要表揚自己很好,而是告訴太家,我不想當肥貓,並告訴大家我是怎麼做的。進而希望影響一些公務人員能夠認真地想想,自己是不是肥貓?對不對得起繳稅的人?

監察院長身為五院院長之一,地位崇高,遇有國家盛典時,我們都會被安排在第一排或最好的位置上。民國一百年國慶典禮,我也坐在有遮陽棚看台的第一排,是觀賞國慶典禮及遊行的最佳位置。我看到在主席台對面兩邊的廣場上,坐了很多歸國華僑,在那裡曬太陽,視線也不佳,當然還有許多民眾,連想曬太陽站著看的機會都沒有。

我心中一直在想,我何德何能,可以坐在這樣的好位子上,我為人民做了些什麼,值得享受如此殊榮?慚愧!我只是隻肥貓!

*作者為前監察院長,本文原刊《台灣醒報》,授權轉載。(原標題為:我曾經當過肥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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