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煊觀點:監察院長的「專業」─吃飯拿錢簽名蓋章

2024-09-09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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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有兩個最無聊的官,一個是專門恭送總統下台的副總統;另一是專職吃飯蓋章的監察院長。(柯承惠攝)

中華民國有兩個最無聊的官,一個是專門恭送總統下台的副總統;另一是專職吃飯蓋章的監察院長。(柯承惠攝)

中華民國有兩個最無聊的官,其中之一便是監察院長。監察院長不得干涉辦案,只管行政工作,簽名蓋章,愈不動,愈少語,反愈稱職。為此我將薪水全數捐出、拒當肥貓,以對得起自已和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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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榮的格言

前監察院王作榮院長是位文采、口才及學問都受國人尊敬的前輩, 我曾經追隨他在報社擔任過主筆,負責寫社論。作榮先生是總主筆,我們寫的社論都經他先過目,對我指導甚多。

我出任第四屆監察院長時,他曾在報紙上發表一篇文章,題目是:「搬尊菩薩做院長:小鋼炮沒進入狀況 」,文內王前院長特別提到:「中華民國有兩個最無聊的官,一個是副總統,他的唯一職守就是恭候總統下台;另一個就是監察院長,專業就是吃飯拿錢,簽名蓋章,愈不動,愈少話,愈稱職。」

此外,來自學界的監察委員葛永光先生,是研究院監察權的權威,他在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為慶祝建國百年出版的《 中山先生建國宏規與實踐》一書中為文說:「外界總認為院長可以管委員,或院長可以干預委員辦案,因而將監委辦案甚或彈劾案件引起的爭議都歸責於院長,這顯然是對監察院院長職權的誤解。」

監察院長做什麼?

馬總統推薦我擔任監察院長時,我對此也確有類似的疑慮,但在許多朋友的鼓勵下,總想能有番改革,為國家做點事。到了監察院,我就像一般委員一樣辦案,並參加了二個委員會審案,據說我是第一位參與辦案及委員會的院長,但反應不佳,說院長應迴避,而且太累也會影響公務及院長的尊嚴,這或許都是為了我好,後來我就沒有再參加了。

監察法規定院長不得干涉辦案,這個規定是好的,委員應該獨立辦案,所以監察院辦理的個案,辦得好或不好,其實都與院長無關。當然監察院行政工作的效率等,則為院長的職責,這部分在秘書長的協助下,我們做得不錯,同仁的操守及效率都有進步,但以我的標準來說,這是不夠的。

監察院長月薪三十萬元,有車有秘書。我覺得不應拿這樣的高薪,因為我雖有付出,但付出的不值這樣的薪水,換成現在流行的語詞來說,我是隻肥貓,我對不起納稅義務人。那要怎麼辦呢?

拒當「 肥貓 」

為了減少我內心的虧欠,不想做肥貓,對不起國家社會,我採取了兩種作法:其一是我將薪水都捐出來,院長六年任期結束時,我將六年薪水近三千萬元全部捐出,聯合報頭版頭條曾報導此事。

其二是我盡量減少院長可享的開支,例如:依規定院長可以有六位隨扈,我只留下一位。院長隨扈階級甚高,都是警官級,月薪平均約七萬元,以一年一百萬元,五人五百萬元計,六年共節省三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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