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場修憲委員會今(8)日結束,確定初審完竣,其中有關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以及不分區立委席次分配門檻降低至3%政黨票,藍綠均已達成共識,其餘沒有共識的不在籍投票、閣揆同意權、廢除考監兩院等修憲案,一併「逐案」送交院會朝野協商;接下來最遲必須在6月1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才能在明年總統大選時併全民複決投票。
能夠順利讓民間團體及民進黨團期盼的「逐條」而非「併案」送出委員會成局,其實有一些運氣成份存在。本次修憲委員會共初審34個《憲法》或《憲法增修條文》的修正提案,歷經10場公聽會及10場審查會,而民進黨「唯二」的召集委員李俊俋、鄭麗君幸運抽到首場及末場審查會輪值召委。
在5月18日的第1場會議,主席李俊俋確定34案「並列」審查而非「併案」審查;而今天第10場會議,主席鄭麗君則將34案每案分開宣讀結論,逐條保留送交朝野協商,確保初審時不被併案處理。
包括公民憲政推動聯盟等民間團體,今天上午就先到立院以鐵鍊自縛,象徵「被綁架的修憲」,呼籲國民黨放手,讓有高度共識的18歲投票權等議題逐案送出,反對包裹式處理。下午散會後,鄭麗君特別前往向民團報告修憲委員會進度,憲動盟也對今天委員會處理方式及鄭表達肯定之意。
下周二(16日)是本會期休會前最後一次院會,接下來的朝野協商,民進黨團還必須繼續堅守不包裹表決的底限,並努力促成尚未達成共識的「調降修憲門檻」也能成案;至於國民黨團力推的「閣揆同意權」、「不在籍投票」等案,初審並未有共識,也是接下來要在協商時努力的目標。
目前修憲程序,必須經過院會3/4委員出席、3/4出席委員同意,才能成案交人民複決。由於目前民進黨團40位立委超過1/4人數(28人),因此若最後藍綠無法在修憲案形成共識,佔國會過半的國民黨團也無法強行以表決通過,朝野勢必要在協商角力場形成高度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