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全代會將在11月24日舉辦,黨代表紛紛提案,其中針對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曾言要廢考監,就有黨代表提案「強化五權憲政體制,落實治權制衡,應修改憲法恢復監委民選,精進考試用人,以真實實踐民主憲政」;提案中更批評,黨內多位立委在未取得黨內共識之下,貿然透過媒體提出廢除考試院、監察院之主張,與根本與國民黨之核心理念背道而馳。
提案指出,前總理孫中山提出之五權憲政架構,是其經過觀察西方三權制度的缺失,所提出改良的政治制度,在五權分立制度下,透過考試院獨立職權之行使,以確保全國公務體系、國營事業體系之人事任用專業及一致性,防止用人舞弊、有效貫徹人事政令執行、確保常任文官制度之穩定,並落實公務人員的權益保障。而透過監察院審計功能及民選監察委員獨立職權之行使,查核政府財務收支及執行效能、以及防止公務人員及各機關濫權妄為,損害人民權益。此等功能,實為創建五權憲政制度,設置考試、監察獨立憲政機關之目的。
提案強調,面對民進黨執政,由偽稱獨立機關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實為民進黨政府之東廠組織的經驗觀之,公務人員之任命權,若完全歸屬於行政院之下,而無完整考試院的考銓機制,則喪失超然公正的用人立場。而監察委員原本以人民間接選舉的方式產生,承人民的託付,執行摘奸發伏的監察工作,如今由總統任命,其任事態度則可能仰當權者的鼻息,而背離人民的期待。
提案中認為修憲應該要修正《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將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改為直接民選,讓監察院成為第二個國會,代表人民行使監察權,以及修正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0項,修改總統的彈劾案,須透過立法院交由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審理之不合常理制度,回歸監察院直接行使總統彈劾權。
最後,修正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1項,恢復考試院掌理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所有權責,修正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第1條,恢復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考銓業務之執行受考試院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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