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依照金管會這種標準,雖然台新與新光是合意併購,但併購方式為換股加辛種特別股,後者其實就是一種負債,這種結構「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到底又有多好?金管會依相同標準,是否也要駁回其合併案?
其實,從官員的發言與態度可看出,追根究底,金管會要的就是:金融穩定、維護市場秩序。這種標準與要求望似正確,但方式卻錯誤又「阿Q」,藉著掐死非合意併購、打壓市場力量得到的「金融穩定」只是假象,倒是讓市場回到「死水」狀態。
在「雙金搶親」案出現,加上之前富邦金非合意併購日盛金的案例,原本以為主管機關邁步開放、支持(或是至少不阻擋)非合意併購而活絡又躍躍欲試的金融界,算是夢醒了,台灣金管會還是那個保守、畏事、求無過大於有功的官僚單位。
這碼搶親戲碼落幕前,金管會還不忘秀一段極度惡劣、下作的官僚脾氣:申請案「被緩議」後,中信金發重訊說要修訂計劃再送申請,表明不放棄的意思。金管會官員直接說,雖然「文字委婉、但監理態度堅定,就是不同意」,金管會無法容許金融機構有任何擾動市場秩序的行為,不要輕忽金管會維護市場秩序的決心。
坦白說,中信金搶親看不太出來有什麼「擾動市場秩序的行為」,因為一切都依法走、要金管會審核,擾動股價、破壞台新金「折價併購」新光金的算盤倒是確實,這讓台新金不得不加碼、多付出500多億元,但得利的股東也不少。而身為金融主管機關,更不該有那種「合意併購比敵意併購優良、高尚」的錯誤想法─而顯然金管會就是如此的外行。
金管會提不出有說服的理由卻又堅定的「就是不同意」態度,除了台新金受惠外,市場、股東、金融界看不出有任何人受惠。外界會傳出金管會如此捍衛台新金利益,就是因為前經濟部長王美花現在是台新金獨董,其先生顧立雄是現任國防部長,也是其來有自。
金管會大打官腔、耍流氓式的「就是不同意」,非常成功的嚇退中信金,馬上發重訊說不再推併購案了。中信金顯然是有「學到教訓」─多年前中信想併兆豐,官方勸阻無效,之後就惹上紅火案等官司纏訟多年,這次看到金管會威嚇,馬上舉白旗投降,也算是識時務,畢竟,對銀行而言,監理單位就如上帝。只是這一來,國內金融界又回到無聊、平庸的「死水狀態」,以後就別再扯什麼打亞洲杯甚至世界杯的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