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浪潮歐盟管最嚴!「人工智慧法」8月已生效,中經院:台灣須修著作權法以利國際接軌

2024-09-2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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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國際提高AI監管力道,中經院建議我國修法時也應該與國際接軌。(由Dall E3提供)

面對國際提高AI監管力道,中經院建議我國修法時也應該與國際接軌。(由Dall E3提供)

AI成為全球大趨勢,為避免AI成為難以控管的洪水猛獸,歐盟在監管上方面則是領先世界各國, 今(2024)年就陸續實施「人工智慧法」、「數位市場法」、「數位服務法」,違法的罰鍰都相當重。中經院專家指出,儘管這些法規目前看來劍指Meta、蘋果等美國科技巨擘,但台灣也需要修改「著作權法」,以利國際接軌。

歐盟早在2018年就實施「一般資料保護規章」(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今年2月實施「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DSA),3月再實施「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 Act,DMA),同月通過的「人工智慧法(AI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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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的「人工智慧法」已在今年7月公告,8月正式實施,該法是當前最受國際矚目的法規,歐盟將分階段實施全面條款以降低產業衝擊,預定明年2月禁止使用AI系統條款將正式生效,2026年8月2日包括銀行與保險評等、雇用聘雇、移民執法等高風險AI條款生效,到2027年8月2日包括機器、玩具、車輛、醫療設備等其他高風險AI條款將生效。

中華經濟研究院(中經院)第二研究所輔佐研究員邱嘉琪在23日中經院舉辦的「地緣政治、政府新政與前瞻科技發展研討會」中指出,「人工智慧法」風險分類以德國所資助的專案為樣本,僅1%的AI遭禁用,18%為高風險,低風險為42%,但有高達40%的AI風險不明確難以分類。她進一步分析,嚴謹的法規會導致歐盟企業在AI領域投資更加謹慎,因為控管複雜度很高,投資意願也會受到影響。

邱嘉琪指出,「數位服務法」針對超大型線上平台、超大型搜尋引擎業者建立法規,包括美國的Amazon、Apple AppStore、Google Play、YouTube等,以及中國的Alibaba BliExpress、TikTok,還有歐洲的Booking.com、Zalando,禁止違法內容,以及維持透明、公平網路資訊,一旦業者違法,罰鍰金額可高達全球年營收6%。

「數位市場法」則確保數位市場公平與開放,針對守門人(gatekeeper)進行規範,包括美國的Microsoft、Alphabet、Amazon、Meta、Apple,中國的ByteDance,歐洲的Booking.com。該法罰鍰更驚人,可達到業者全球年營收10%,重複犯的罰鍰將提高至20%。

邱嘉琪指出,台灣企業需要留意歐盟法規,在發展主權AI,或新開發的商品與服務希望打入歐洲市場,就會有適足性認證問題,台灣該如何取得,是未來與各界該關注與努力的。

針對國科會已經提出的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邱嘉琪指出,內容偏向概論,約有18個條文,尚無實質監管內容,建議政府考慮修正著作權法,以利跟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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