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三重土地糾紛迫遷事件:私人權益不應犧牲公共利益

2024-10-04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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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素華住家原屬於「神明會」土地,但過去遭有心盜賣引發後續都更爭議。(資料照,陳子萱攝)

許素華住家原屬於「神明會」土地,但過去遭有心盜賣引發後續都更爭議。(資料照,陳子萱攝)

三重大同南路172巷一位抗議者許素華,因借用「神明會」土地蓋屋後土地遭到盜賣,導致她的房屋在8年前被依法拆除。她將責任歸咎於三重市公所(現為區公所)審查不力,因此負氣將個人物品堆放於原住家前馬路,並居住在帳篷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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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對許素華的遭遇表示同情,因其長輩不諳土地法規而受害,但此事件仍屬於私人產權糾紛,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許素華正值壯年,身為公務員,並非無能力承租套房,卻長期占用公共空間,顯已對當地居民造成影響,因此提出以下建議,期盼新北市政府能妥善處理:

確保公共安全

許素華的帳篷與物品長期堆放,阻礙行人和車輛通行,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安全威脅。懇請警察局依法處理,確保道路暢通,避免交通意外發生,保護當事人及居民的安全。

人道關懷與協助

許素華可能因房屋拆遷事件遭遇刺激,出現心理相關問題,懇請衛生局與社會局進行健康檢查與評估,必要時給予輔導與安置,以防問題進一步惡化。

維護公共秩序與環境衛生

長期堆放的個人物品已嚴重影響市容與環境衛生,可能滋生蚊蟲。懇請環保局儘速清理,恢復公共空間的整潔,確保居民生活品質。

依法行政,維護社會秩序

政府應依照法定程序處理此事,不受特定土地正義團體施壓影響,確保社會公平與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總結,私人土地糾紛不應影響公共利益。懇請新北市政府勇於面對、敢於承擔,迅速採取行動,以人道方式處理,確保公共安全、秩序與衛生,還市民一個安全、整潔的生活環境。

*作者為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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