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未達標的另一項關鍵在於離岸風力發電受新冠疫情影響,建置工程進度落後,大部分的風場未能如期併網,因此現階段進度重新評估 2025 年再生能源發電僅能達到 15%,並且樂觀地期待2026 年 11 月起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方可達 20%的目標。
台灣西部沿岸有全球最好的風場,年平均風速可達5~6公尺/秒以上,因此政府希望藉由外資投資離岸風力發電,達到能源轉型的目標,同時推動離岸風電產業國產化,項目包括海事工程、水下基礎、塔架、風機等產業鏈及基礎設施,卻受限於國產化的程度,造成離岸風電的進度明顯地落後。
依我國政府的規劃,離岸風電的發展分成示範場域、潛力風場與區塊開發等三個階段。其中第二階段十個案場開始陸續併網,總裝置容量5.6 GW,每年可發電約200億度。然而,截至 112 年底,離岸風力機僅安裝 283 座,裝置容量只達2.25 GW,實際併網者為1.76GW。
台灣社會的進化向來有溫和漸進的傳統,風力發電只要走對的方向,持續向前邁進,想必不出幾年就能追上進度,至少沒有核電或火力發電面臨陳抗的風險和成本。例如由中鋼與丹麥的CIP共同開發的中能離岸風場,是第二階段潛力場址其中的一個案場,最近31座風機全數完成安裝,是台灣離岸風電本土化最高比例的風場。
至於第三階區塊開發,分成三期,每一期各釋出3 GW的裝置容量,第三階段離岸風力發電從政府躉購進階到企業購電協議(CPPA),其中所謂的「零元競標」意指若開發後無人購買,開發商最終會以0元賣給台電,預計2030年全部併網後,總裝置容量可望達到7.5 GW,每年至少可發電250億度。
換言之,在達成離岸風電三個階段的發展目標後,總裝置容量至少13.1 GW,每年發電450億度。這樣的發電規模相當於現在的大潭天然氣電廠或過去的3個核能發電廠總合,顯見再生能源可以有效地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並實現非核家園的理念。
值得一提的是,離岸風力發電第3-1期丹麥開發商CIP的渢妙風場,獲配的500 MW,已完成約8成的企業購售電協議,價格高於躉購價格的每度5.5元,但仍低於6元。據CIP透露約有10個買家,其中不包括台積電,可見離岸風電有其潛在的市場需求。
燃氣電廠過量
若台灣不積極發展綠電,就必須面對氣候變遷地球暖化的災難。《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8條實施分階段徵收碳費,如果企業減碳進度不理想,就得支付更多碳費;如果企業減碳未達標準,勢必無法擠身蘋果、谷歌等國際大廠的供應鏈。而且在歐盟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後,產品輸出到歐盟就會要求補足在國內繳納碳價格的差額(稱之碳稅),如果企業無法達成減少排放的目標,那麼企業本身就必須承受流失國際訂單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