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鄭州廠4名台幹被當地公安指控「非公收賄」後帶走,滯陸9個多月迄今未能返台。陸委會9日表示,公司表明4名員工未有傷害公司利益作為,不排除是少數公安腐敗濫權。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1日證實,當事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等犯罪行為,被有關部門依法調查,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
據報導,富士康鄭州廠4名台籍幹部今年1月起陸續被當地公安部門以涉嫌「非公收賄」罪進行調查,至今無法返台。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1日晚間以「答記者問」方式回應:據了解,當事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等犯罪行為,被有關部門依法調查,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有關部門嚴格依法辦案,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據媒體報導,富士康鄭州廠4名台幹於今年1月起陸續被當地公安逮捕,被指控「非公收賄」罪名,其中2人又被指控隨意挪用資金;不過公司沒有任何損失,也沒有資金被挪用問題,也沒有向當地公安報案的紀錄。
大陸委員會9日晚間透過書面表示,關於該案已經詢問鴻海,這起案件情節相當怪異,鄭州公安以相當於台灣的「背信罪」做為拘留4名員工的理由;不過鴻海聲明公司毫無損失,這4名員工毫無傷害公司利益的情事。
陸委會表示,這起案件不排除是出於少數公安腐敗濫權,已經嚴重傷害企業信心,呼籲對岸有關單位盡速調查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