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養殖漁業「竊電大戶」轉型,農委會爭取綠電「自電自用」適用躉購補貼

2018-10-0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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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表示,目前台電方面允許綠電業者透過饋線將綠電併入台電電網,台電方面支付綠電業者躉購電價,但對於饋線不足的沿海地區,養殖漁民若將綠電拿來使用,卻無法獲得躉購費率優惠,這樣的規定並不合理,事實上,綠電業者「自電自用」,可以減少併網過程的電損,反而更應該被鼓勵,躉購電價補貼重點,「應該是發電來源,而不是用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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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爭取養殖漁業「自電自用」,除了因為養殖業者用電量大緣故,台電目前的輸配電網建設,趕不上政府綠能發展需求,也有很大的關係。

魚塭 養殖漁業 (取自姜明雄@Flickr)
對於台電饋線不足之偏遠地區,台電方面已承諾協助養殖漁民申裝智慧電表。(取自姜明雄@Flickr)

魚塭部分面積生產綠電 有利分散式電網發展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西南部沿海地區因為人口稀少,台電過去在當地的電網投資本來就比較少,由於電網建設需要錢,台電也擔心在偏遠地區投資電網,萬一沒有人使用會造成浪費,因此,饋線在人口密集地區會比較充足,台電今年9月推廣20萬具智慧電表,也是從供電瓶頸地區的六都地區開始申裝。

提供綠電業者併網的饋線不足,台電方面原則同意,養殖業者架設綠電後,如果承諾「自電自用」,台電方面已承諾將補貼躉購電價的價差。不過,由於智慧電表的數據傳輸距離有限,中南部沿海偏遠養殖地區,未來若改裝智慧電表,其「自電自用」的發電度數,初期仍無法自動回傳台電的數據中心,因此,台電初期將會先在魚塭架設雙向機械電表,日後再升級為智慧電表。

徐造華表示,水產養殖業者「自電自用」也適用躉購電價,所以台電會配合換裝AMI電表,但電表費用還是由業者負擔。

「太陽能發電發電效率最好的下午1點到3點時段,太陽能發電量目前已達100多萬瓩,相當於二部台中火力發電廠機組。」徐造華表示,台灣的養殖業者,屬於國內農業部門中的用電大戶,如果能夠利用魚塭部分面積生產綠電「自電自用」,將有利於台灣朝分散式電網發展,「自電自用」可以減少傳輸過程的電力損耗,對台電整體電力系統也是好事。

徐造華強調,為了解決綠電併聯饋線不足問題,台電方面目前鼓勵綠電業者,在投資以前「以線找地」,台電官網目前也已公布,哪些線路還有併聯空間,一旦併網申請量接近飽和,台電方面也會啟動電網投資機制,不過,饋線建置真正審核權力,在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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