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政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轉型,魚塭、豬舍等農業設施的綠電設施,目前已如雨後春筍冒出,然而,農村產生的綠電,目前卻面臨併網困難問題,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表示,為了讓農村的綠電能夠達到「自電自用」目標,農委會未來將向經濟部爭取在農村地區廣設充電站,農村使用的農作物搬運車,未來也將從柴油車,逐漸汰換為電動車。
政府推動綠能轉型,民進黨執政的農業縣也趁機會抓住發財的機會,總統蔡英文日前走訪彰化縣,並且喊出青年回鄉年所得百萬的「綠領新貴」口號,「種綠電」儼然成為全民運動。10月1日雲林縣政府與台電、中華投資簽署台西綠能專區投資合作意向書,將推動境內1100多公頃台西工業區轉型綠能專區,預計設置太陽光電800MW。
農業縣市一窩蜂推動綠電,讓負責綠電躉購的台電與經濟部能源局,面臨愈來愈大的壓力,據了解,目前推動魚塭與農地種電的太陽能系統業者,不斷透過各種管道,向高層「抱怨」台電在農村地區饋線不足問題,已經讓台電疲於奔命,一位不具名台電主管批評,國外的電網業者,對於綠電業者,都是採取「餘電回購」政策,但國內的農地種電系統業者,一方面要台電「配合」建置饋線,一方面卻將綠電以優惠的躉購電價全數賣給台電,「說難聽一點,根本是把賺錢擺在第一位。」
事實上,農業用電相較於民生用電,費率已相對優惠,依據《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業動力用電費用不採累進計算,停用期間免收基本費,《營業稅法》也規定農業動力用電免徵營業稅,農民的用電成本已較一般民眾要低。
儘管如此,台灣的養殖業者竊電行為,目前卻仍有所聞,農村地區相對便宜電價,讓農漁民使用之農業動力機具,例如養殖魚塭所使用的水車,不重視節電效率,為了提升農業部門的能源效率,2015年全國能源會議,特別建議農委會研提節能減碳相關行動計畫,成立「水產養殖」節能技術服務團,協助農漁民導入可行節電技術,降低水產養殖用電成本負擔。
「竊電」並非「偷接」 漁業署:颱風來襲前,漁民用電量超過契約容量
漁業署養殖漁業組長陳建佑表示,養殖用電早年占整體農業部門用電比率,曾經高達3成以上,這幾年在漁業署成立輔導團,輔導漁民提升水車節能效率後,目前養殖用電的佔比已經逐年降低。
針對養殖業者竊電,陳建佑解釋,部分竊電案件並非外界想像的「偷接」,而是漁民在颱風來襲以前,提高用電量導致實際用電量,超過契約容量(即「超碼」),台電方面對於超碼行為,會要求養殖漁民支付較高的費率,漁民則是主張應該採取原來計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