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專法管理長路漫漫,由金管會公告指定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簡稱金保法)相對容易,不過,金管會卻讓外界感覺態度並不積極。今(30)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在立法委員李坤城頻頻追問下,針對中租-KY、裕融、和潤企業等融資租賃公司何時納入金保法管理,金管會主委彭金隆首度鬆口給出時間,會朝「今年底」來努力。
李坤城問彭金隆,中租-KY、裕融、和潤等納入金保法管理,需要修法還是金管會逕行公告即可?彭金隆說,根據金保法第3條規定,「經主管機關公告」,只要金管會公告,就自動成為金保法的適用對象。
彭金隆解釋,納入金保法是對融資租賃業者的「行為」進行管理,並非針對機構本身。融資租賃業者做了跟銀行類似的行為,應該受到相同的消費者保護規範。至於對融資租賃業者的機構管理,必須設立專法才行。
李坤城問,納入金保法管理,跟沒納入,有何差別?彭金隆說:「納入金保法有罰責,業者若違反適合度、資訊揭露、風險告知、契約公平性等等,都會有罰責,會受到金保法主要內容規範,沒做到會被處罰。」
緊接著,李坤城問了此案最關鍵的一點,「目前推動有困難嗎?我看媒體報導,好像阻力滿大的?」彭金隆說:「我們正在溝通中,我們還在努力,這個畢竟,我們會持續來努力。」
彭金隆:納入金保法管理 屬過渡性措施
彭金隆解釋,融資租賃業者本質上,不是大家認知金管會監管的金融服務業者,金管會希望透過過渡式的管理(指納入金保法適用對象),把這項國人關切的議題,希望業者基於社會期待,趕快加入金保法來納管。
李坤城聞訊後問了外界對金管會最大期待,「今年底前可以嗎?」彭金隆說:「不敢預期進度,會加速協調的過程。」他說,牽涉到範圍的問題,譬如,到底是納入3家、納入全體上市櫃融資租賃業者,還是金融機構所屬子公司也要納入?
彭金隆兩度承諾 朝年底前公告努力
李坤城聽後反問彭金隆,我國上市櫃融資租賃公司不就這3家?希望金管會今年底前能夠公告,把它們納入成為金保法適用對象。彭金隆說:「我們朝這方向來努力。」
彭金隆接著表示,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專法管理之事,從1996年討論到現在,需要分階段推進,若能讓融資租賃業者同意納入金保法管理,未來設立專法管理就比較容易達成社會共識,而設立專法的可行性研究,金管會已經請銀行公會進行委外研究,研究報告今年底會出來。
李坤城表示,認同金管會分階段推動的作法,但當前要務應該是,金管會應盡早公告上市櫃融資租賃公司納入金保法管理。他在質詢結束前又問了一遍,「主委,今年底前能公告納入金保法嗎?」彭金隆二度在國會殿堂掛保證:「我們朝這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