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颱風頻繁來襲,後續還有生成機會,每當政府發布「停班停課」指示後,許多民生行業仍要求勞工出勤,尤其是電力、醫院、旅館、零售等行業。若不出勤,這些勞工可能被扣薪;反之,其他非民生行業的勞工則可以在家避颱,一般由國營或大型企業以「有薪休假」方式處理,且依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不會扣發全勤獎金。
根據該要點,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且出勤者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工資。然而,法律用語中的「宜」字僅具道德勸說效力,並無強制力。基於勞雇雙方平等原則,颱風屬不可抗力事件,若強制要求雇主支付未出勤勞工颱風假薪資,可能會增加小企業主的經營壓力,故應尊重雇主的決策。同時,實務上少有雇主在颱風假中對出勤勞工加給工資。因此,筆者不建議將「宜」改為「應」的強制規定,應讓勞資雙方依工作需求協調,避免不必要的對立。
差別待遇易影響勞工的出勤意願及心態
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公部門勞工於颱風假日須視業務需求安排輪班或參與救災,不適用停班規定,亦即無颱風假。公部門勞工分為需出勤與不需出勤兩類:出勤者僅於颱風假適逢其休假日或超時工作時,才額外加給工資或補休,且不管出勤或不需出勤者均不會被扣薪。此種差別待遇易影響勞工的出勤意願及心態,並增加管理難度。
公家單位是聘用最多勞工的雇主,建議未來若一般上班日遇颱風日須勞工出勤,應酌情給予額外補休或津貼。考量預算限制,公部門可視出勤時間給予半日或一日補休,以兼顧公平,並為民間企業樹立榜樣。
*作者為基層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