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犯重大弊案,台南地檢署10月23日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於10月24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裁定予以釋放,後經台南地檢抗告,高等法院10月28日發回,台南地院於11月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但陳啟昱未到庭,檢察官於11月4日發布通緝。針對此案件,監察委員王美玉、葉大華申請自動調查,追院檢雙方有無失職。
監委質疑,院檢雙方遭質疑未實施科技監控、延遲開庭,縱容犯罪,引發各界抨擊質疑,而院檢更淪為互推責任,傷害司法正義及公平性與信用性,允應深切檢討,監察委員王美玉及葉大華委員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指出,台南地檢對被告涉犯罪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為何未向台南地院聲請實施科技監控?有無縱放等重大違失?台南地院11月1日重開羈押庭有無延遲開庭致被告趁隙逃亡?檢方與法院有無失職,對於科技監控設備使用程序及時機有無檢討改善等問題,均有深入調查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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