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應強制汰除不得領退俸!徐巧芯痛批海軍輕放性騷犯:被害人受2度傷害

2024-11-13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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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質(見圖)13日揭露,有位女士官遭上級性騷擾,但海軍軍方未依相關規定處理,讓受害人遭受2次傷害。(資料照,顏麟宇攝)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質(見圖)13日揭露,有位女士官遭上級性騷擾,但海軍軍方未依相關規定處理,讓受害人遭受2次傷害。(資料照,顏麟宇攝)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13)日邀請國防部長顧立雄、軍方首長備詢。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質詢時揭露,有位女士官遭上級性騷擾,但海軍軍方未依性平會建議處理,過程中也多次違反相關規定,讓受害人遭受2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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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巧芯提到,她最近接獲女士官被性騷擾的陳情,包含簡訊騷擾和言語騷擾,分別提及「吃掉你也行」、「你都不給我親」等詞語。性平會判定都是事實,且違反了言語和簡訊騷擾2種態樣,建議各記1大過,也就是「1案2大過」,可直接汰除加害人,而加害人只能領退伍金、不得領退俸。

不過徐巧芯指出,海軍卻將此案分成2個行為各記1大過,也就是說,加害人要等到年度考績為「丙上」以下才會被汰除,代表他還會待在軍中一整年,這讓受害人感到非常恐懼。徐巧芯質疑,「相同的受害人與加害人,為什麼被分為2案?」海軍參謀長邱俊榮答詢,因為是不同時間,做2件事情。

徐巧芯續指,根據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規定,單位在接受申訴案件後,應於24小時內調整被申訴人的服務單位,避免被害人受到2度傷害;然而,被害人在7月9日提出申訴後,海軍卻在10月16日才將加害人調到指揮部,且仍然是被害人的上級單位,更有人在10月30日告知被害人,稱想調動她的職務,上述都違反了相關規定。

徐巧芯提醒,若是加害人在定案前直接退伍,那就將與案件毫無關係,這對受害人而言相當不公平,因此她呼籲,在《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中增訂「性平案件涉訴人在定案前不得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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