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11月19日引述兩名不具名的歐盟高級別官員稱,布魯塞爾12月為電池開發進行10億歐元補貼的招標時,將引入新的前提條件,即中國企業必須在歐洲設廠,並且分享技術知識。兩名歐盟高級別官員稱,這一試點項目也將推廣到歐盟清潔能源技術領域的其它補貼計劃中。
《金融時報》評論認為,這樣的前提條件,雖然規模小得多,但與中國自身要求外國企業必須分享知識產權以獲得中國市場准入,是類似的。
兩名官員還向該報表示,相關前提條件在招標前可能會變化。
上月,歐委會確認在現有10%的基礎上,對中國產電動汽車加徵至高35%的關稅。與此同時,歐盟也引入更嚴格的要求,申請氫能補貼的公司,其用於製氫的電解槽來自中國的零組件不得超過25%。
《金融時報》報導稱,與美國候任總統川普關係密切的人士表示,川普可能向歐盟施壓,效仿其做法,對中國產品和投資設置更多壁壘。如果川普將對中國產品徵收60%關稅的威脅付諸行動,北京可能會將轉向其它地區,如歐盟。歐盟屆時則須採取應對措施。一位不具名的歐盟高級外交官向該報表示:「如果我們想要與川普在其部分議程上配合,就需要決定如何處理與中國有關的事務。」
歐委會尚未回復相關媒體詢問。(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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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周岐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