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虛擬資產業者(又稱VASP)是否合法營業的洗錢防制登記辦法,將於今年11月30日實施。金管會主任秘書尚光琪今(21)日傍晚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登記制上路後,沒取得金管會證期局核准的業者,將面臨刑責,不再是目前只有行政罰的狀態。
金管會提醒,欲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事業或人員,應依VASP(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登記辦法第5條規定之文件及程序申請洗錢防制登記,未完成登記而提供虛擬資產服務者,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之刑責。
聲明制最高罰1000萬,但無刑責
我國對虛擬資產業者,也就是VASP的管理,在11月30日登記制實施前,採取聲明制,業者必須取得金管會證期局核准的洗錢防制法遵聲明,才算合法業者,違反的話,會有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行政處分,但無刑責。
不過,登記制11月30日實施後,VASP如果沒有取得金管會證期局的登記核准,就逕自營業,將面臨最高2年有期徒刑的刑責。
我國合法虛擬資產業者,目前僅26家
尚光琪表示,我國目前有26家VASP取得洗錢防制法遵聲明,亦即,我國合法的虛擬資產業者就這26家,證期局有把它們的名單放上官網。11月30日登記制上路後,取得金管會登記核准的業者,也會放上官網。
隨著登記制上路,聲明制將壽終正寢。尚光琪表示,已經完成洗防法遵聲明的26家VASP,最慢應於明(2025)年3月31日向金管會證期局申請登記,且最慢應於明年9月30日取得登記核准,若未能取得核准,就不能再營業,否則將面臨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