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才回台用健保」行不通了!「停復保」制度12月23日全面廢止

2024-11-2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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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停復保受到各界詬病已久,故衛福部就此拍板讓停復保走入歷史。(資料照,顏麟宇攝)

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停復保受到各界詬病已久,故衛福部就此拍板讓停復保走入歷史。(資料照,顏麟宇攝)

平日旅居國外,有病才回台灣使用健保醫治,從今年12月23日起再也行不通了,也就是說, 簡稱「停復保」的健保制度,即將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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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有很多長年旅居國外的僑民,依原規定只要出國時間超過6個月,就可以辦理停保,不用再繳健保費,一旦重新入境之後就會自動復保;除非連續2年都沒有入境,才會自動被戶政機關除籍,健保也會跟著停保。因此所謂停復保的爭議,就出在長年出國逾6個月到2年期間的國人,期間到底要不要繳健保保費的爭議。

但這個爭議已在2022年憲法法庭判決一槌定音,即《健保法》停復保施行細則缺少母法法源依據,若不修法,該規定將於2024年12月23日自動失效。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停復保受到各界詬病已久,故衛福部決定尊重憲法法庭,就此拍板讓停復保走入歷史。

石崇良說,過去適用停復保規定主要有兩類人,一是失蹤逾6個月以上的民眾,尋獲後即可復保;另一種則是出國6個月以上的民眾,出國期間可以辦理停保,回國即可自動復保。除非當事人連續2年都沒再入境,才會遭到戶政除籍,以及健保退保。 

廢止停復保制度後,針對目前已經辦理停保出國者,健保署還是會讓他們自動復保,最晚12月22日辦妥停保者亦適用,但12月23日就不再受理停復保申請。

據指出,停復保制度廢止後,健保保費一年可增加23億收人;至於這些民眾就醫使用的醫療資源,暫時難以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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