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2025年度總預算案審查中,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25)日審查司法院相關收支部分。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直指,司法院預算書的出國計畫連續3年複製貼上,說要考察法國違憲制度卻跑去捷克,9天考察行程僅3天安排公務,且28頁的出國報告有26頁為行程摘要,未來展望只有半頁。黃國昌質疑,司法院有把編列預算當一回事?考察對我國真的有實質成效?
黃國昌質詢時指出,司法院總預算書的歷年派員出國計劃,院長連續3年率員赴法國考察憲法違憲制度,112年編85.1萬元,113年編86.4萬元,114年則編95.8萬元,每年花費越編越多,預算書文字卻是複製貼上,但司法院今天報告提及總預算書採取「零基預算」精神,真的有把編列預算當一回事?還是只是把它當成寫作文比賽?
黃麟倫回應,憲法法庭所需主要由大法官做斟酌,司法院派員赴哪一國考察違憲制度由大法官決定,所以這些金額並不相同。黃國昌則質疑,所以連續3年去法國考察是大法官的錯?如果院長沒有每年都去法國一次,我國將無法精準掌握法國違憲制度劇烈的變動?
黃國昌續指,司法院每年出國預算經費越來越高,原本說要去法國,最後卻跑去捷克,2023年司法院長許宗力率6人赴捷克的成效為何?花費多少錢?黃麟倫表示,約114萬元,這些考察經驗都會反映在大法官釋憲實務上,成效應該可以達到期待。
預算書寫去法國結果改去捷克 黃國昌:自己核可變更計畫?
不過,黃國昌抱持懷疑態度表示,司法院就是這樣養成壞習慣的,預算書怎麼寫不重要,反正事後可以做變更,像預算書裡根本沒提到要去捷克,司法院會後說明「捷克比法國好,所以去捷克」,事後還回函「簽奉核可變更計畫」,院長核可自己變更的計畫?黃麟倫解釋,聯絡這些相關國家時,當初的計畫不見得方便,情勢轉變都有可能發生這些情形。
此外,黃國昌提到,司法院派員赴捷克9天的考察行程,只有3天安排公務,到底是考察還是旅遊?黃麟倫則說,考察不同地點,中間會卡到假日、路程,這些報告在司法院網站上都有。
黃國昌也問道,司法院會後報告說要借鏡捷克憲法法庭的運作方式,對我國有什麼最大的啟示?憲法法庭書記廳長楊皓清回應,捷克憲法法院與我國一樣都有15位大法官。對此,黃國昌追問,報告中有無說明捷克大法官做違憲審查宣告的最低出席人數?廳長回答,應該是3分之2,報告中應該有提到。
黃國昌立即打臉說,完全沒有,司法院去了捷克憲法法院回來後,報告內容很空洞,「28頁的出國報告,有26頁行程摘要,未來展望只有半頁,其他相關法規報告都沒有寫,全部都在附件」,且捷克憲法法院法規定,大法官做違憲宣告至少要9位,這種考察報告真的能看?考察回來真的對我國憲法有所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