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周玉蔻、蔡玉真,在前年九合一大選期間爆料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當年晶華緋聞案和蔣孝嚴滾床單的女主角,遭張淑娟提告,北檢去年7月依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起訴周玉蔻、蔡玉真。一審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周玉蔻辯稱是過分相信消息來源,要求判決無罪,台北地院今(26)日宣判,周玉蔻、蔡玉真各1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整起事件源於,周玉蔻在2022年9月間在其主持的節目上指稱,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的父親蔣孝嚴「晶華飯店緋聞案」女主角,是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而蔡玉真則在其他的政論節目上呼應,更稱「從1999年案發時間擔任晶華飯店VIP訂房主管的口中,確認當晚訂房和章孝嚴滾床單的女主角,就是1988年中國小姐與胡翡翠並列第一名的張淑娟」。
張淑娟則怒批周玉蔻、蔡玉真指控不實,要求2人道歉,並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訴。台北地院今日宣判周玉蔻、蔡玉真各1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法院判決:難認周玉蔻、蔡玉真有真誠認罪悔悟之情
判決指出,周玉蔻、蔡玉真均為知名新聞工作者,並是政論性節目頗具聲望之主持人、評論員,得以表徵反應社會百態意見,對於時事評論針砭均得以帶動社會輿論,然而,其等卻在根本未曾向張淑娟查證之前提下,假借部分具體存在之事件(如張淑娟為中國小姐、華航空姐等)刻意與不實事由、時間錯置、拼湊、扭曲而形成之假消息之張冠李戴手段,於傳播媒體、社群網路上傳述不實貶抑張淑娟名譽。
周玉蔻自始否認犯行,蔡玉真雖為認罪之表示,然自承其目的僅是為請求緩刑及輕判,且認為起訴內容與事實顯有出入,並自認並無犯意之表示,暨爭執證人戴芝蕙之證述內容,而為實質具體爭執之答辯,顯難認其有真誠認罪悔悟之情,二人犯罪態度均難認良好。
復衡以周玉蔻、蔡玉真除均指涉張淑娟為緋聞案女主角外,周玉蔻就指摘張淑娟攀附權貴、蔡玉真就指摘張淑娟擔任空服員時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不實言論分別為主要提出者,客觀誹謗言論行為相當。參酌刑法所列各量刑事由、所涉犯各罪法規範目的及本刑最重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度,另考量周玉蔻、蔡玉真之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