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本月22日在風傳媒批露台南地方法院判決台南市佃西(一)自辦重劃的重劃禿鷹廖堅志行賄台南市議會前議長郭信良獲得免刑判決案,籲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上訴廖堅志行賄有罪一文,茲有自稱高雄市大樹區維新重劃區地主葉琪琳於27日投書本人煽動質疑台南地檢署,特此回應反駁。
事實上,投書人葉琪琳不僅是高雄市大樹區維新重劃區的地主,也擔任該重劃區重劃會的理事職務,更是橋頭地檢署起訴重劃禿鷹廖堅志在大樹區維新重劃區虛灌人頭的合作地主,所以葉姓投書人為文目的,就不難得知。
葉姓投書人認為本人11月22日在風傳媒批露台南地方法院判決離譜違法,是在搧動支持者,誠為言重之批判。殊不知投書人是否仔細詳讀台南地方法院判決書?果真未詳閱就隨口妄加批判,就是無的放矢,甘願淪為違法者的幫兇。
台南地方法院在判決書,既論述重劃禿鷹廖堅志在橋頭地檢署說明行賄的犯罪事證,卻又說該署不是犯罪行為的管轄機關,所以行賄還沒被發覺,也太偏離一般民眾的認知了。本人文章舉出實務見解與最高法院最新判決,來呼籲台南地檢署依法提出上訴,非搧動台南地檢署。更何況受害地主有權主動依刑事法律向檢察機關呼籲提起上訴,本人將受害地主的心聲轉化成文章,供社會大眾深思,本就是法治國社會的常態,何來搧動支持者?
葉姓投書人又代重劃禿鷹廖堅志的行為抱屈,表示廖堅志是微罪、情堪憫恕。本人要問葉姓投書人,如果廖堅志行賄是微罪,那麼收賄的前議長等人,同理也應是微罪、情堪憫恕才對。但是收賄者一個被判13年,另一個被判9年,皆屬重刑。請問葉先生,你有為這二個人叫屈?特別是,依判決書記載,收賄者每人僅獲得區區新台幣650萬元的利益,反觀重劃禿鷹廖堅志行賄後,因郭信良施壓台南市地政局放水讓他取得佃西重劃區的抵費地高達15筆,獲利高達數億元。請問葉先生,是誰情堪憫恕?
葉姓投書人最後又大肆批評大樹區湖底重劃區某地主,不願意負擔重劃費用,且獅子大開口等等。本人要建議葉先生,如果你有該某地主的具體事證,你就把證據公開,讓這個地主從此閉嘴。否則請不要代人造口業!
最後,本人要請問擔任大樹區維新重劃區重劃會理事的投書人葉先生,貴重劃會擅自取用台南市佃西重劃區重劃會專戶的資金超過新台幣1200萬餘元,難道也是微罪、情堪憫恕?
*作者為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前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