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見,以色列在黎巴嫩的戰爭,不但完全符合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中的「自衛權」的規定,還維護了國際法和聯合國安理會1701號決議莊嚴性。
各方爲何能達成協議?
第一,在整個以哈戰爭中,拜登政府都在努力斡旋和平。一年左右,國務卿布林肯就出訪中東十幾次,也就是每個月都至少去一次。如此誠懇勤勉,在國際社會無出其右。在黎巴嫩戰綫上也是如此。在川普勝選後,拜登更希望在總統任期最後階段能推動中東停火,作爲自己的「歷史遺產」,外交力度更大。
第二,從真主黨方面看,經過以色列的「傳呼機爆炸」以及連場轟炸,中上層領導和骨幹基本被一掃而空,成建制的部隊也被打散,根本無力再戰。如果繼續硬撐打下去,只會被全殲。現在只需撤離黎巴嫩南部,到利塔尼河以北,已經是最優厚的安排。
第三,從黎巴嫩政府方面看,別只看到黎巴嫩指責以色列「侵略」,「損害黎巴嫩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些通通不過是外交語言。以色列實際上是幫自己鏟除真主黨這個毒瘤,歡迎還來不及。當然,以色列對黎巴嫩的轟炸,造成了不少平民傷亡和大批人走難,這也是黎巴嫩政府不願看到的。於是以色列在重挫真主黨之後能停手,讓黎巴嫩政府接手,這是最合適的時機。
第四,從以色列方面看,畢竟加沙戰事才是最重要的,以軍北上黎巴嫩,導致加沙兵力空虛,哈馬斯又再重新在加沙北部活動,以色列不得不又再次加強在加沙北部的軍事活動。説白了,以色列兵力有限,戰綫拖得長,對自己並無好處。
第五,從國際法看,以色列雖然出師有名,但畢竟還是會波及大量平民。黎巴嫩是個主權國家,要大規模地面進攻佔領部分領土,國際阻力大。何況真主黨又不是黎巴嫩人民選出來的政府(只是尾大不掉的軍事割據勢力),所以被波及的平民比起加沙平民「更無辜」。以色列在黎巴嫩戰綫上的國際法壓力,比遠比加沙戰綫大。所以見好就收,才是最佳選擇。
第六,川普當選對中東局勢影響很大。川普對以色列的支持只會比拜登更大,而且川普還不太看重什麽人權和國際法。從各方博弈看,真主黨如果不簽和約,到川普上臺了肯定沒有好果子吃。
從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看來,川普上臺之後自己會更有利,單從博弈角度,上他是不急於簽這個協議的。然而,拜登總統在過去一年多,頂住了國際反美國家和國內民主黨內的覺醒派壓力,堅決站在以色列一方,內塔尼亞胡也不能把拜登的人情置之腦後。內塔尼亞胡雖然是右翼,但並非那種瘋狂的好戰分子,而是有頭腦、講道義的政治家。筆者曾假設,在美國大選期間,只要以色列對加沙發動更大襲擊,波及更多平民,就能幫助川普更有把握獲勝;但內塔尼亞胡並沒有這樣做。現在,內塔尼亞胡簽訂了這個停火協議,讓拜登在中東留下「歷史遺產」,總算報答了拜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