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發會的人口推估,台灣預計將在2025年底邁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占比將達20.8%,對社會經濟帶來全新挑戰。對此,台大法學院副院長黃詩淳今(3)日表示,日本已針對高齡金融提出多項應對措施,值得台灣提早借鑑,其中最重要的是放寬整齊劃一的投資人年齡限制,讓不同的金融商品有相應的年齡規範,以符合不同特性高齡者的實際需求。
信託公會今日舉辦信託專責部門經理人專班,黃詩淳以「信託業面臨超高齡社會經營策略之研究」為題進行演講。她說明,隨著高齡人口增加、失智症人口持續攀升,而家庭規模逐漸縮小、養老育幼功能衰退,導致財產凍結與詐騙等困境,因此高齡者需在市場謀求服務,信託就是其中一個對象。
日本高齡人口比率世界第1 金融廳擬對策:客製與多元
日本金融老年學研究指出,高齡者在金融方面的4大風險,將影響金融業發展,包括「比預期長壽導致資產耗盡」、「擔憂長壽而過度節儉」、「鄉村不動產因繼承而流至都市」以及「高齡者因認知或判斷力下降而無法充分運用資產」。黃詩淳指出,日本為高齡人口比率最高的國家,在2024年已達29.3%,已對超高齡社會的金融業經營方向有思考與行動,值得台灣金融業者與政府機關參考。
黃詩淳續指,為因應高齡者的4大金融風險,日本金融廳擬定發展策略,包含延長就業期間;增進資產狀態「可視化」並開發「活用住宅資產」的金融商品;改革資產傳承制度;研發適合高齡投資人的商品,並推廣「監護制度支援信託」。
黃詩淳表示,日本的整體目標為促進金融業者理解不同特性高齡者的狀態和需求,以提供多樣化與客製化的服務, 目標為將國民的資產從單一存款引導為多元資產。
針對監護制度支援信託,黃詩淳解釋,台灣和日本的監護宣告程序都相當複雜,需經過法院判定與醫師診斷等多項手續,且使用後的影響範圍太廣,使完成監護宣告者遠遠不及實際需求人數,因此日本金融業者已同意「無代理權之親屬」作為代理人,在符合本人利益的情況下進行提款。
籲信託業關注高齡金融 借鑑日本放寬年齡劃分
黃詩淳也提及,日本先前的投資招攬規定以75歲與80歲為分界,若要對該年齡以上的顧客銷售商品,需經主管事前承認;如今為因應超高齡社會,金融業者可針對投資人的認知能力,做出更細緻的保護措施,並依據商品的風險與複雜程度給予不同的應對,而非以年齡作為單一標準。
黃詩淳認為,因應人口結構變遷及社會高齡化,台灣信託業有必要借鏡日本高齡金融經驗,及早關注高齡帶來的影響,思考如何應對客戶年齡結構的改變,從普惠金融角度出發,透過全公司及跨部門的資源整合,提前訂定未來發展策略,以實現信託普及化、深耕化、便利化及永續性的目標。
黃詩淳建議金管會訂定鼓勵信託方案,並定期召開信託業總經理業務聯繫會議;政府以補助方式鼓勵民眾將退休金計畫嫁接安養信託,以保障民眾退休金安全,並協助做生活給付及跨業結盟服務,提升財務保障與退休後生活品質。
黃詩淳強調,台灣也應放寛70歲以上非專業投資人推介限制,讓不同的金融商品有相應的年齡規範,比如「安養信託」是不具風險的商品,同時也是高齡者最重要的需求之一,因此不應再以70歲為限,使信託業者無法向70歲以上長者推介安養信託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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