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僅有一家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在2018年前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理事長辜嚴倬雲辭卸董事長後,辜家、中國國民黨和婦聯會的直接控制已經拿開,理論上為一能真正超越於任何利益集團影響的非營利性公益醫院。該醫院為婦聯會捐助新臺幣15.2億元成立,多年來經過數屆董事會領導轉型改組,早已轉型為財團法人,但由於董事會對於醫院經營長期缺乏管理與監督,選任之董事亦無暇與無能關心過問醫院經營,監事虛懸,毫無作用,導致醫院治理完全任由醫院院長一人掌控,雖然有工會組織,但是醫院管理階層,對工會力量深懷戒懼,乃無時無刻都防範工會,破壞工會幹部的誠信、干擾工會的運作,甚至無正當理由,即對工會幹部做出職務調動或解聘的處分。
目前振興醫院已經擁有醫改會所分類的兩種型態特質:
一、一手遮天型:又稱「吾皇萬歲型」,董事會對於重大投資借貸或醫療發展決策,往往未充分討論,逕行授權院長全權處理,少數被延攬的賢達與醫界大老也難發揮功能;
二、國王人馬型:董事會組成由醫院院長之關係人掌控,醫院院長本身也擔任董事,球員兼裁判。在缺乏有效監督與稽核的狀態下,董事會實未能完全掌握或執行所有業務,導致掌握院長兼董事地位就可獲得對該醫院的絕對控制權力,其他董事藉由同為醫院管理人與董事雙重身分的院長交情,乃可取得醫療上的方便以及費用減免等等特權,加上在任董事無一人是捐助人,雖不具有所有權人心態,間接也使得所有董事都唯院長馬首是瞻。本應屬於社會資產的醫院,竟變形成為「醫院院長自家的醫院」。
目前振興醫院一言堂式的領導風格,導致管理階層絲毫聽不見員工真實的聲音和反應,將權力當作能力、附和當作贊同、阿諛奉承的言論當作民意,乃產生下列數個方面的問題:
1. 第三醫療大樓興建時機不當,缺乏公開流程與效益評估;
2. 不當業績核算與科室金流,業外收入消滅殆盡;
3. 人員編組與任務職掌分配不當,罔顧員工權益以及意願。
4. 醫院資產管理完全缺乏稽核與防弊機制,採購資財合併,出納會計合併。
根據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定義之貪腐:「濫用受委託的權力謀取私利」,各國早將公法人遁入私人的財團法人等非營利組織列為重要防弊任務。包含醫護人員相關勞動權益與病患就醫權利的保護,以及財團法人治理與防弊的改善計劃,不僅應該成為醫療改革重點,更是攸關全民健康保險體系及其財務系統能否順利健康運作和永續經營的關鍵。
*作者服務醫療界四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