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用公帑宴客、送禮資料被列密件 黃國昌:不應迴避國會監督

2024-12-04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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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中)接獲陳情指出,北分署寄送的「職場不法侵害行為自主檢核表」竟然要求要署名。圖為黃國昌3日至勞動部前舉行「官僚殺人,全民怒吼!」記者會。(資料照,顏麟宇攝)

黃國昌(中)接獲陳情指出,北分署寄送的「職場不法侵害行為自主檢核表」竟然要求要署名。圖為黃國昌3日至勞動部前舉行「官僚殺人,全民怒吼!」記者會。(資料照,顏麟宇攝)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職場霸凌案,事後新北市勞動檢查處對北分署進行勞檢後,北分署的職安人員要求同仁填寫「職場不法侵害行為自主檢核表」,但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接獲陳情指出,北分署寄送的檢核表要求要署名,也提到連勞動部長洪申翰坦言會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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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表示,勞動部前部長何佩珊先前承諾在兩周內提供重啟北分署人員輕生案的調查報告,然而承諾卻跳票了;黃國昌說,他知道洪申翰新上任部長,承諾下周會公布調查報告,但他也想提醒,在國會做過的莊嚴承諾,都應該要遵守。

黃國昌回顧前一次質詢時表示,他提出北分署前署長謝宜容使用公帑宴客、送禮,其辦公室電費大幅增加的情事,勞動部在會後提供資料,卻將這些內容編列為密件;黃國昌請教洪申翰,前述情事是否為國家機密,洪申翰說不是,所以他要請勞動部回去再針對所謂「偵查不公開」所以要編列密件進行審視,不應該隨便延伸擴張,迴避國會監督。

職場檢核表 竟要求署名

黃國昌提到,他接獲陳情,11月21日新北市勞動檢查處對北分署進行勞檢後,北分署的職安人員寄送電子郵件給北分署人員,要求填寫「職場不法侵害行為自主檢核表」,這份檢核表是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裡的附錄內容,勞動部提供的範例並未要求填寫者署名,但北分署寄送的檢核表卻要求要署名,黃國昌質疑,這樣的作法,勞動部官員竟稱可以有彈性,也提到連洪申翰都看不下去,坦言會有疑慮。

此外,黃國昌也取得北分署的署內會議紀錄,去年11月26日,謝宜容在主持會議上強調「本分署DNA務實、解決問題,對於風紀、性騷及職場霸凌絕對零容忍,皆從速從重處理」,他認為如今看來更是格外諷刺。黃國昌也質疑,這是否代表這段期間,北分署有相關申訴案件,所以才讓謝宜容需要這麼說?在勞動部坦言有6件申訴案卻全部沒有成立後,黃國昌也要求勞動部應提供相關調查報告。

黃國昌最後也提到,今年1月2日,北分署的署內會議紀錄表示,勞動部稽核羅列北分署26項採購缺失,代表勞動部應該早就知道北分署存在嚴重的採購缺失,那關鍵的問題是,勞動部後續又做了些什麼?他也請勞動部會後一併提供,並強調一定會追究責任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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