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立委洪申翰接任勞長。台灣民主憲政運作非常稚嫩,去年大選後,錯失聯合政府的契機。如今不夠政治的社運人任閣,權充救火隊,讓以政黨政治、責任內閣的憲政原理,更難實踐。
從社運理想介入政治、政壇高層組成執政團隊,及穩定民主憲政發展三個面向來看,洪入閣都不是好消息。洪申翰是上一屆(10)立法委員不分區名單,以環保團體幹部的身份獲提名,長年經營反核議題。可以說,他擔任立委,是民進黨給反核群眾的承諾。洪就算入閣,經長或是環長更說得通。如今因勞動部爆發職場霸凌,踏入火坑,既缺一席反核立委,也沒增一席反核部長,並不是實踐社運理想的最佳選擇。
而對執政團隊來說,把施政責任「外包」,很不負責。舉例而言,經長郭智輝在核能能源政策議題上,多次惹怒朝野,觀測風向調轉車頭,偏偏高層又樂得不定調風向,這就可以瞭解到:少數政府下的閣員,不一定是好缺,搞不好是不同勢力的出氣包和剎車皮。從何佩珊的匆匆辭職,到洪申翰倉促上任,可知這一切決不在執政團隊規畫內,恐怕洪只是來當箭靶子。
不過,社運與政壇間互相依賴的觀點,畢竟與一般國民關聯淡薄。洪申翰擔任閣員,更大的問題,是讓台灣本就不成熟的責任內閣,更加背離政黨政治,真正的高層更容易掩飾政策責任。
從18世紀北歐、西歐國家開始活躍發展國會與內閣間的制衡,甚至出現聯合內閣的實務以來,內閣制或半總統制國家,執政黨(聯盟)提名閣員,總是晉用政黨內自己人,極少從公民社會海選、徵才。不是國家政府不歡迎民間參與,而是內閣整體要果真能負責,必須完整、忠誠反映背後提名政黨(們)的政策立場。道理就在:閣員完整呈現執政議員席次,並在內閣裡面求取共識獲致施政方針──這個憲政過程,難以參雜其他社會因素。至於公民社會的參與,行政部門的公聽/聽證、國會調查,或跨部門治理網絡,才是適當的場域。
所謂責任內閣,意思是內閣是整個責任整體,一致地就政策方針與成敗,向國會負責。這也表示,閣員(部會首長)跟其他的政務官(次長、秘書長、獨立機關委員…)都不一樣,有獨特的憲政意義。執政黨或執政聯盟,所派出的閣員,應要能完全對政治路線負責,而非因勢利導半路出家的雜牌軍。
就連台金聯這種準公營企業,都爆發臨走前施俊吉砲轟的醜事,可見當前賴政府用人唯親。在此背景下洪接勞長,說明現階段高層不重視這席閣員、不在乎能否對勞動政策完全負責,而只求隨時能夠棄車保帥。洪入閣只是在台灣稚嫩的責任內閣憲政運作上雪上加霜。
*作者為NGO兼職人員、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