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可怕的是,川普現在還是候任總統,打官司得自掏腰包;等到明年1月20日他正式上任,整個聯邦司法部——包括聯邦檢察官體系與聯邦調查局(FBI)——都會成為他打擊政敵與自由派媒體的工具。川普在第一任期曾宣稱自由派(他慣稱「激進左派」)媒體是「人民公敵」,封殺敢於挑戰他的記者,他的白宮發言人桑德斯(Sarah Huckabee Sanders)乾脆停開每日例行記者會。今年選戰期間川普更揚言要以軍隊鎮壓「內部敵人」,暗示支持者可以暴力對付不友善媒體。川普第二任期將以完全執政(白宮、國會參眾兩院)開局,獨斷獨行,滿朝鷹犬,美國媒體——福斯新聞網(Fox News)等極右派媒體自然除外——未來四年處境只會更為艱難。
已被川普提名接掌FBI的帕特爾(Kash Patel)去年在一個極右派播客(podcast)昭告天下:「我們會追究那些對美國人民說謊、幫助拜登(Joe Biden)操縱總統選舉的媒體人士,我們會緊追不捨,刑事或民事,我們會找出辦法。你們全都等著瞧。」
目前正在美國國會審議的《保護新聞記者免受國家不當監控法案》(Protect Reporters from Exploitative State Spying Act)簡稱《新聞法案》(PRESS Act),旨在為新聞記者及其消息來源提供更周延的法律保障,一度被新聞界寄予厚望,今年1月更全票通過眾議院表決,但送進參議院卻好事多磨,至今出不了司法委員會。今年11月20日,川普透過社群媒體下達軍令狀:「共和黨人必須封殺這個法案!」(REPUBLICANS MUST KILL THIS BILL!)
吾道不孤,強人亦然。川普雖然不至於像中國、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的獨裁者那樣動輒逮捕囚禁甚至殺害記者、關閉媒體,但他可以向許多反自由主義民主體制(illiberal democracy)取經,尤其是匈牙利總理奧爾班(Viktor Orbán)與波蘭前執政黨法律與公正黨(PiS)。國際新聞工作者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Journalists,ICFJ)主席莫夏維(Sharon Moshavi)指出,這些政權對付自由、獨立媒體的作法:「不是將記者打入大牢,而是一刀一刀凌遲,從多個角度發動攻擊。」
這些角度包括:對記者進行人身攻擊、動搖他們報導的可信度、將所有批評或揭發打成「假新聞」、施壓媒體老闆促成媒體自我審查、發動看似與新聞自由無關的法律戰、策動企業界盟友收購媒體並改造為政府傳聲筒。莫夏維特別提到:「許多媒體老闆家大業大,要顧及其他領域的商業利益,於是開始對自家新聞工作者直接或間接施壓,要求收斂報導工作。」
對此,《華盛頓郵報》老闆貝佐斯(Jeff Bezos)與《洛杉磯時報》老闆黃馨祥(Patrick Soon-Shiong)顯然在大選前就已感同身受,禁止報社以社方立場宣示支持特定總統候選人(也就是賀錦麗)。貝佐斯長期與川普向來不對盤,但是在川普當選當天畢恭畢敬發了一封賀電,最近又為川普的登基大典慨捐100萬美元,讓《華盛頓郵報》的標語「民主在黑暗中死亡」(Democracy Dies in Darkness)格外諷刺。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專業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