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9月遭收押,歷經3個多月偵辦,台北地檢署今(26)日偵查終結,宣布將依收賄、圖利、背信、侵占公益款等3罪,將柯文哲起訴,並求刑28年6月。
柯文哲涉嫌在台北市長任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千萬賄賂,讓京華城取得20%容積獎勵;另一案則是在競選總統時,涉嫌挪用公款支付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員工薪水,還將外界捐款存入木可公關公司當成私人金庫。
檢調追查3個多月後,於今日偵查終結,正式依貪汙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等罪嫌,對柯文哲、李文宗、彭振聲、邵琇珮、沈慶京、應曉薇、吳順民、黃景茂、張志澄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
其中,柯文哲則因上述2案,被認定涉嫌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共求刑2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