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26)日偵結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依貪汙等罪起訴柯等11人並將柯等5名在押被告移審。台北地院晚間7點30分開庭,柯遭羈押113日後首度露面,他對於沈慶京1500萬元賄款部分表示,他很確定沈慶京沒有交付他1500萬元。
審判長江俊彥先訊問柯文哲對於涉犯京華城案的意見,柯說今年選完總統、媒體開始炒作京華城案,他「才知有840%這個數字」,但他從沒參與京華城改建容積獎勵的決策,也沒人說他指示或要求,因議員陳情、質詢也問了很多次,所以他請局處研議看看。
柯文哲說,任何議員來,他也只是指示研議,局處有上簽公文說不給1萬2千平方公尺的容積,他也說好繼續訴訟,甚至他寫了條子「公務員以不坐牢為原則」,意思是依法行政。
他表示,這個案子他完全沒參與,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他和這些公務員相處8年,不相信會做違法的事情,這些公務員接受調查受到很大的壓力,這樣公務員更不會做事。
他強調,至於跟沈慶京期約賄賂的起訴內容,他表示這就是典型的臆測。過了這麼多年他忘了講什麼,他講543,老闆來都講很多事情,要看紀錄,應該或有行事曆,應該是秘書保管。
他說,自己和沈慶京有談話,但內容沒印象,「我只知道他沒有跟我講容積率的事情。」對於檢方指控產生兩相矛盾的處理結果,柯文哲說,「這兩件事情其實順序要對,當天是議員先來便當會,提出訴求,請局處研議看看,我一向主張公開透明,都有會議紀錄,內容都很中性,沒有價值判決或任何指示。」
法官追問,起訴書提及沈慶京要求7名威京集團相關人員以每人捐款政治獻金30萬元名義,分別匯款到台灣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柯文哲說,從不知這件事,「關在監獄看報紙才知道」。
另外,北檢依據柯文哲行動硬碟內「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認定為柯文哲於京華城案涉收賄證據之一。
柯文哲表示,這個問題他被問了4個月,他不知誰做的檔案,沈慶京沒交給他1500萬元。檢察官到他家搜索到的行動硬碟應該是他的,但行動硬碟內檔案很多,不能說每個檔案都是他做的。
法官問到底有沒有記載「小沈、1500」,柯文哲說,他無法說明,他不知細節,他第一次看到時「腦袋裡沒有這些細節」,檔案不知是誰製作。
法官接著詢問,關於檢方認為柯文哲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轉交包括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等3人捐贈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共600萬元。
柯文哲表示,當時正值地方選舉,的確有花錢,現在問他錢花在哪,由於他沒管錢,他沒印象。他一輩子很少管錢,問他錢的事他搞不清楚。如果邱佩琳指他有收政治獻金就是有收,他如果有收就都在選舉期間用掉了,絕沒中飽私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