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依貪污等罪起訴柯文哲等11人,並將5名在押被告移審台北地院。北院今天裁定柯文哲等5人交保,北檢表示,收到裁定理由後將依法提出抗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圖利財團百億、收賄1710萬元、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與共犯犯罪所得逾9371萬餘元,昨天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起訴柯文哲等11人,並對柯文哲求刑合計28年6月。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召開移審庭,決定柯文哲等5名在押被告是否繼續羈押。柯文哲移審庭自昨天晚間7時30分開庭,中間2度休庭,至今天凌晨0時22分左右結束,時間長達近5個小時。
台北地院今天表示,柯文哲以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000萬元交保、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元交保、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除了200萬元外,加保800萬元;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且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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