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黃健豪今(28)日發出新聞稿,國立故宮博物院因為長期被對岸廠商盜版,居然異想天開、想要以註冊「台北故宮」商標方式,以為這樣可以解決盜版問題,殊不知這不但無法解決盜版行徑,更是官方向對岸自我矮化的巨大錯誤行為,應立即停止以「台北故宮」申請商標。
黃健豪質疑,對岸廠商以台北故宮名稱盜版販售,故宮怎麼會認同對岸廠商的矮化名稱與做法,並且要以這名稱到對岸註冊?且不論是否能順利註冊成功,萬一對岸順利接受「台北故宮」名稱註冊,並且以此宣傳故宮自我矮化為地方政府的行徑,難道是民進黨政府同意一國兩制的做法嗎?
黃健豪說,故宮於今年7月拜會陸委會詢問意見,陸委會即表示以台北故宮恐有自我矮化的疑慮,但故宮卻置若罔聞,在7月花公帑找律師研究以台北故宮申請,置專業意見完全不顧,陸委會是已被執政團隊閹割了嗎?到12月,故宮還在找律師、專家學者開會談台北故宮,顯示鐵了心就是要以台北故宮名義申請商標。這到底是總統賴清德還是行政院長卓榮泰的指示?還是故宮院長的一意孤行,要以自我矮化來打開對岸市場?
黃健豪強調,這就好像盜版商取個山寨名稱,結果正版商去配合盜版,以為這樣就能解決盜版、消費者就能分清楚?試問,哪個名牌業者會自降格局改名配合盜版商?黃健豪要求,故宮立刻停止以台北故宮申請商標,並將委請律師與專家學者的費用羅列清楚,讓國人知道用納稅錢自我矮化的費用花了多少。後續也將在預算協商時提案刪除這些費用,以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