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在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目前僅憲訴法依程序送總統、行政院,政院也依程序,在今(2)日提出覆議案,陳請總統核可後,送立法院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憲法機關的權力行使不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希望透過覆議請立法院再次審議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政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
行政院今舉行2025年首次院會,會中針對立法院在去年12月20日通過的《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條文修正案,有窒礙難行之處,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提出覆議案,陳請總統核可後,送立法院覆議。
卓榮泰表示,經研議後,《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規定,以立法凌駕司法,不合理的門檻對憲法法庭的運作造成實質影響,違反司法院大法官憲法忠誠的義務,嚴重影響人民及機關尋求救濟或解決憲法爭議的權利,對我國憲政秩序造成危害。
修正條文第4條第3項規定,對總統提名大法官後,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期限沒有規定,無助於維持憲法法庭穩定運作,欠缺規範實義。修正條文第95條規定,使現任大法官無法行使憲法上的職權,癱瘓憲法法庭運作,且因欠缺過渡條款之設計,制定原以係屬憲法法庭之案件無一妥善處理等窒礙難行之處,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提出覆議。
卓榮泰指出,我國憲法就政府體制採五權分立的五院體制,憲法的機關權利之行使不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原則,也不能侵害其他憲法機關的權力核心範圍,或對其他憲法機關的權力之行使造成實質妨礙,「也因此,立法對大法官行使職權的方式不得過度干預或造成實質妨礙,否則及侵害司法權行使之權利範圍,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原則」。
卓榮泰強調,行政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有責任捍衛憲政秩序並守護人民的基本權利。透過覆議,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請立法院再次審議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政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並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維護憲政體制的健全運作。
行政院在今(2)日上午通過院會,決議要將「憲法訴訟法」覆議案送到立法院,不過立法院卻遲遲不將比較早通過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以及同一天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送至行政院。黨政人士指出,藍、白兩黨的算計,明顯是對於這兩個法案都沒有信心能夠通過違憲審查,尤其是財劃法中的分配方式、疏漏蘭嶼等三離島以及施行日期問題,根本就是整部法案窒礙難行而且具有違憲爭議的重大瑕疵。就連財政委員會召委發文函請立法院韓國瑜院長時,都明確指出「經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刻正由本院各委員會審查中,有關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之『公布施行』,『可能涉及公布後應配合修正該總預算案相關事宜』」,試圖用程序拖延,來掩蓋立法當時出現的重大瑕疵。
該人士提及,除了造成中央與地方政府施政上的窒礙難行之外,甚至可能有違反法律安定性的違憲疑慮。黨政人士分析,也就是因為如此,藍白兩黨現在算計的是等憲訴法生效、癱瘓憲法法庭後,剩下兩法的違憲問題能安然過關。已經有媒體報導國民黨團將會在總統公布憲法訴訟法後,才要將財劃法以及選罷法送請總統公布。更大危機是憲法法庭如遭癱瘓,政府失去最後救濟手段,不止財劃法、選罷法將難以糾正,藍白的違憲法案恐怕不斷冒出,屆時權力失衡,立法院將凌駕於一切憲政機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