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還能選2026?高院聲請釋憲恐延宕審理 林志潔曝1關鍵:屆時仍有資格

2025-01-02 17:31

? 人氣

新竹市長高虹安(見圖)貪污案,二審法院今日突然聲請釋憲,並且停審,引發外界關注。(資料照,柯承惠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見圖)貪污案,二審法院今日突然聲請釋憲,並且停審,引發外界關注。(資料照,柯承惠攝)

高虹安市長涉貪污案,二審法院今日突然聲請釋憲,並且停審,引發外界關注。對此,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指出,依據目前的憲法訴訟法,各法院在審理案件時,若認為裁判所適用的法律牴觸《憲法》,且對案件裁判結果有直接影響,可以聲請憲法法庭解釋。她強調,此程序僅限於法律的解釋,不包括法規命令,例如行政機關訂立的內部規則、施行細則及作業辦法等,這些並不在釋憲範疇內。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高虹安被控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浮報、濫報助理費,將多報款項據為己用,因此遭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一審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四個月,並褫奪公權四年。二審審理期間,法院認為《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可能有違憲疑慮,因此聲請憲法法庭解釋,案件也因此暫時停止審理。

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立法委員每人可聘用8至14名公費助理,相關助理費及辦公事務經費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林志潔表示,該條文施行多年,過去若有立法委員違法使用助理費或詐領補助款,均依《貪污治罪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她質疑,此條文多年來未曾引發違憲爭議,為何在高虹安的案件中突然被認為有違憲疑慮。她進一步指出,法院在聲請釋憲時,應明確指出條文違憲的理由,若無法清楚說明違憲疑點,聲請可能無法通過憲法法庭的審查門檻。

針對聲請釋憲可能導致案件審理延宕的問題,林志潔認為,貪污案件需經三級三審定讞,目前二審尚未判決,案件即使停審,最終確定的時間仍可能拖至2026年底,對案件進度影響有限。此外,她指出,高虹安若在二審獲判無罪,仍可復職,但若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審理時間勢必拉長。

至於高虹安是否能參與2026年縣市長選舉,林志潔表示,如果當時貪污案件判決尚未確定,且高虹安沒有其他有罪判決需要服刑,她仍然具備參選資格。反之,若高虹安涉及其他犯罪且判決確定,例如其曾因誣告罪一審被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若最終判決確定且未獲緩刑,高虹安須入監服刑,將由內政部解除其市長職務。不過,由於誣告罪並未列入排黑條款,若高虹安服刑完畢,仍然具備參選資格。

最後,林志潔強調,憲法法庭的正常運作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但目前《憲法訴訟法》本身亦充滿爭議。若憲法法庭因藍白聯盟修法而陷入癱瘓,最終無法受理高虹安相關案件,恐將對整個司法體制與社會公信力帶來更大影響。

喜歡這篇文章嗎?

黃信維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