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助理費案有望大翻盤?高院提5大聲請釋憲理由 曝狀書寫了2萬字

2025-01-02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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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高虹安助理費案,高院2日裁定停止審理,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資料照,顏麟宇攝)

就高虹安助理費案,高院2日裁定停止審理,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資料照,顏麟宇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方法院(北院)去年7月依貪污等罪判處高虹安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高虹安現遭停職。但今日審理傳出重大變化,高等法院(高院)認為有違憲疑義,今(2)日裁定停止審理,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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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黃揚明今在臉書引述高院新聞稿指出,高虹安案的發展變得更有趣了,而未來《憲法訴訟法》未來會不會實際卡住釋憲進度,也關係到此案進度。根據高院新聞稿,合議庭法官提出5點釋憲理由,首先是,多年來各級法院就地方民代因助理費、加班費等問題涉訟者的判決,雖有200餘筆,但立委針對此問題獲判有罪者,本(高虹安)案尚屬首宗,影響深遠。

第二點,合議庭指出,在審判實務上就地方民代判決所持見解,是否當然適用於立委,關鍵在於《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下稱本法)與「地方民代補助條例」第6條之制度設計、性質是否相同,此部分尚有疑義;且在實務上應如何合法操作、立法者未規範事項得否由個案法官進行審查,也不是沒有疑義。

第三點,法官還提及立法院朝野協商處理爭議,表示擁有最豐沛立法研究專業(法制局)與預算研析(預算中心)資源的立法院也難以確定《立法院組織法》之意旨,因此依據法律審判的法官,自然沒有越俎代庖的餘地。第四點,助理費性質的釐清,攸關數百位先後任立委及上千公費助理的法律評價,類似案件中有許多因制度意旨模糊,導致難以預見其法律效果或是否構成犯罪,而造成無必要之紛爭與訟累。

最後一點,高院合議題表示,唯有從本質面、制度面尋求正本清源之道,才能徹底解決此類問題,因此深入研究,撰寫2萬言書狀,聲請釋憲並裁定停止本案審理。黃揚明摘錄高院新聞稿內容後,網友紛紛留言表示,「代表高虹安會是最後一個倒楣鬼」、「400多塊要判人家2年多刑期笑話」、「高院不背鍋,甩給憲法法庭」、「高院也太故意了,要拖高虹安的案子來逼在野補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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