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合議庭2日晚間近11時諭知裁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4名被告有北院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證人與被告、湮滅證據之虞,非予羈押難以確保後續審理,故裁定4人皆羈押禁見,為期3個月。對此,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直呼,「再覊押柯文哲三個月能改變什麼?」
游盈隆今(3)日在臉書感嘆,人身自由是人權之首,剝奪人身自由是最嚴厲的剝奪,等同剝奪所有一切人權。北檢羈押柯文哲近4個月,偵結起訴,起訴證據連民進黨創黨元老、美麗島辯護律師謝長廷先生都說薄弱,「再押三個月能改變什麼嗎?」
游盈隆表示,檢方辦案遇瓶頸,原因可能是辦案能力不足,也可能是辦錯方向,以犧牲被告人權,不斷延押,根本視人權為無物,台灣還能自稱人權立國嗎?謝長廷為現任總統府資政,他上周曾在臉書表示,柯文哲一案就法律上的犯罪要件而言,收賄的證據確實薄弱了一點,一度引發綠營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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