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康聯盟黨主席、退役軍官屈宏義被台中高分檢查獲,長期收受中國金援,不但吸收多名軍職背景人員、勘查軍事據點圖資,甚至謀劃組織武裝單位,對此,內政部今(8)日表示,該政黨惡行重大、應予嚴懲,將依《憲法增修條文》、《政黨法》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並對屈宏義和另外6名退役軍官提起公訴。
台中高分檢指出,62歲屈宏義自中華民國陸軍校級軍階退役後,長年在中國經商,108年熟識中國人民解放軍諜報機構單位,對方允諾提供資金,要求屈宏義在台吸收退役官兵發展組織,他陸續吸收包含黃桂坤等6名退役軍人擔任幹部。
台中高分檢續指,屈宏義還指示組織幹部,收集少將級以上軍官名冊,並前往美國在台協會(AIT)及阿里山雷達站、加祿堂海灘、屏東恆春三軍聯合訓練基地指揮部、三軍聯訓基地保力營區等重要軍事據點,拍攝外觀、繪製地圖及座標,以微信等方式交付給中國對口單位。
而內政部對此表示,復康聯盟黨負責人屈宏義為我退役軍官,然其結合在軍中的訓練與人際網絡,收受中國金援、吸收具軍職背景人員發展組織並充當內應,甚至謀劃組織武裝單位,意圖攻擊我軍事據點及外國駐處,此類以國家培育的專長技能破壞國家安定的行為,惡行重大,應予嚴懲。
內政部強調,該政黨從事前述不法情事,不僅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造成威脅,亦已違反《憲法》與《政黨法》所欲保障的政黨發展權利,內政部將依政黨法聲請政黨違憲解散。
內政部呼籲,民眾組織政黨及從事相關活動,應拒絕中共利誘操控而淪為統戰工具,切莫從事有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行為。
內政部說明,《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規定,政黨的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或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政黨法》第26條規定,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的情事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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