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指出,行政院提出覆議有3大窒礙難行理由,第1,新法規範大法官會議決議人數,將使憲法法庭無法開會,等同癱瘓司法院、癱瘓大法官、癱瘓人民基本憲政權力,新法規定要有10位大法官才能開會、9位才能做違憲宣告,但現額只有8位大法官,如何開的成會?大法官一但無法做出審理,就等同癱瘓大法官。
卓榮泰說,第2,新法規定總統提名2個月時限,但沒有規範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時限,這種不對稱的修正內容,將造成大法官人數補正程序上難以掌握,因此也是窒礙難行之一。
卓榮泰表示,第3,新法規定修正後立即實行,但照目前大法官的現額,新法一旦通過,大法官顯然無法開會決議,將導致憲法法庭立即無法運作,造成很多憲政上窒礙難行處,行政院作為憲政機關,有維護憲法的基本權力和責任。
卓榮泰強調,行政院要捍衛憲政體制、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人民救濟基本權利,基於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提出覆議案,是希望立委能夠不分朝野,再度審慎思考討論,再次審視法案內容,讓立委有機會再做出合憲、合法、合理的改變,衷心希望立委可以支持覆議案。
卓榮泰說,如果支持覆議案,就是站在維護憲政體制、五院體制正常運作的這一方,也就是站在保障憲法法庭正常運作的一方,更是捍衛人民有權利經由憲法法庭解決憲政爭議的這一方,否則,若仍然堅持新修過的惡法,就是站在毀憲、摧毀憲法法庭、剝奪人民憲政權利、造成錯誤歷史的那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