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11日號召15萬小草聲援因涉京華城等弊案遭羈押的前主席柯文哲,舉行「111釘孤枝」活動;而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的民進黨籍召委鍾佳濱今(13)日排定專案報告,詢問號召民眾上街對抗司法審判是否為「妨害司法公正罪」現行犯?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時表示,從來沒有看過如此荒謬、可笑且愚蠢的專案報告,另外,他也點名民團總召柯建銘曾帶頭包圍地檢署、在場的鍾佳濱也曾拿油壓剪毀損公物,檢警辦了嗎?法務部長應該有基本擔當,不要連這種事情都不敢講,唯唯諾諾讓人失望。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13)日邀集司法院與法務部就「號召民眾上街對抗司法審判者,為妨害司法公正罪之現行犯?」進行專案報告。
根據法務部書面報告,集會遊行若有妨害公務、秩序或言語、暴力攻擊執法人員,可能觸犯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罪、第136條聚眾妨害公務罪、第149條聚眾不解散罪、第150條聚眾施強暴脅迫罪、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法抗命罪,以及集會遊行法第29條不遵從解散及制止命令之罪、刑法第305條恐嚇罪和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但號召民眾上街對抗斯審判者,還是要看具體個案,視號召的內容是否涉及恐嚇等犯罪要件,再看看相關行為是否構成刑事訴訟法第88條第2項、第3項所定的現行犯或準現行犯判斷。
黃國昌質詢時批評,從來沒有看過如此荒謬、可笑且愚蠢的專案報告,司法院的結論是「『號召民眾上街對抗司法審判者』除有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相關法律的情形外,應受憲法集會自由權保障。」而釘孤枝號召的人就是他本人,歡迎檢警調開始偵辦他,「我洗耳恭聽、拭目以待」,自己到底犯了什麼法律規定?真的太可笑了。
蘇治芬、柯建銘曾帶頭包圍地檢署 黃國昌:都沒被法辦
被問到該場活動違反哪條法律,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這是個案部分,本部立場是不干涉、不知道、不介入,需由檢警調來進行調查釐清。
黃國昌接著說,司法官學院院長吳巡龍2012年也曾到最高法院抗議,是否違法?另外,2008年蘇治芬涉案,民進黨立委號召包圍地檢署,帶頭的還是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2008年王定宇說不辦陳雲林就包圍地檢署,但黃國昌質疑,他們有被偵辦嗎?從客觀歷史回顧,都沒有法辦,而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曾踹破法務部長辦公室大門,結果時任法務部長撤告。對此,鄭銘謙表示,對案情不清楚。
黃國昌指出,鍾佳濱拿油壓剪毀損公物,檢警辦了嗎?怎麼碰到現行犯就軟趴趴?這時鍾佳濱站了起來,表情相當尷尬。黃再質問,柯建銘幫自己的案子關說司法,為什麼沒有辦?法務部長應該有基本擔當,不要連這種事情都不敢講,唯唯諾諾讓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