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20日出席警政署署務會報指出,台灣一天約有500件詐騙案,一年約有18萬2,500件,總共破獲2,430件,這只是18萬2,500件的1點多而已,代表還有約90%案件還要繼續努力。另一年台灣社會被詐騙集團騙1,825億元,總共查扣不法所得144億元,破獲比例不到1/10。並提到,近年屢屢傳出國人被詐騙至緬甸或柬埔寨等地,甚至被施以不人道的待遇或暴力相向,當場要求內政部與警政署務必要研擬對策應處。
賴清德也提到,從今年開始,「打詐綱領2.0版」上路,將擴大防詐戰線,強化數位經濟產業監管。必須繼續努力透過公私協力,從源頭防止詐騙,加強防護民眾的財產安全,「目標尚未成功,同仁仍需繼續努力」。詐騙危害已如瘟疫快速蔓延,造成國人巨額財產損失與重大身心傷害,破壞金融安全與社會信任,且涉及組織暴力犯罪與國家安全,人民更是惶惶不安,質疑政府治理能力。反詐策略已升級至2.0版,行政院也從「打擊詐欺辦公室」轉型成立「打擊詐欺指揮中心」,針對五大面向傾力打詐,為何仍然成效不彰,詐騙愈打愈多?
據媒體調查報導認為打詐策略成效不彰因素如下:個資外洩,資安漏洞,抓不到首腦,斷鏈難追查;罪刑太低不怕罰等因素。主要關鍵是打詐能量與速度不足以應對詐騙利用民眾風險認知能力不足,滲透利用管制監理弱點與應用資通信科技及多變異化之多元複雜性。觀察政府反詐策略還停留在計畫籌整與協調溝通階段,打詐行動已緩不濟急,被動緩慢如牛步!反詐效率無法超越詐騙演化泛濫速度,更無法掌握詐騙之風險情資與行跡動態,致無力追根溯源,全力緝捕清剿詐騙集團核心,然而民眾財產卻如雪崩般每日大量流失。
詐騙獵殺被害者之養套殺連環套手段牽涉廣泛。包括資通信與金融管理體系,資安管理、風險監理、數位產業、司法、警務、外交、社會等諸多環節與弱點,實已超越警務機關職權能力所及,實非警察所能獨力解決,也非單一機構或單一措施所能有效獨立應對,需要有統一協調整合之有效反詐策略與行動。
現行政府五大反詐面向之專業分工設計看似完整,但由於相關產業未能有效配合與各部會本位主義作祟,且無情資融合與聯動整合機制,也未能以保護民眾與被害者為中心,建立有效參與反詐行動之策略與被害照護補償機制。不僅民眾對詐騙風險理解與認知不足,反詐機構與執法機關對詐騙集團之動態情資也無法掌握,打詐態勢有如盲劍客揮劍或瞎人騎馬,敵暗我明,敵快我慢,被動緩慢反應慢半拍,自無法精準打擊重要核心,成效自屬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