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9)日宣布,將中影公司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黨產會除強調中影在戒嚴時期,所有歷史文件均明文記載中影是受國民黨文工會管轄之黨營事業外,黨產會也列出2006年中影股權交易案,中投出售予郭台強轉投資富聯公司價格,明顯低估21億元。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表示,依據《黨產條例》不當黨產處理原則就是「收歸國有」,未來黨產會到底是命富聯公司移轉中影股權,並返還31.4億元股款予富聯公司,或是允許富聯公司保留中影股權,但追徵不當得利價差,必須再經黨產會委員會討論。
林峯正說,中影作為國民黨黨營文化事業,國人並不陌生,根據1972年國民黨文工會所出版「黨營文化事業文化專輯之六」,就是介紹中影公司,出版品內明確標示中影是黨營事業,中影前身是台灣電影公司,1953年向經濟部設立登記,當時的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明確記載「台影董事由國民黨中央事業委員會指派代表,並非私人經營商業公司」,顯示中影誕生時就自我認定為黨營事業。
林峯正指出,黨產會係從中影人事、財務、業務,認定中影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人事部分,中影前董事長辜振甫,在1978年的股東會報告曾表示,他個人已擔任中影董事長二屆,依規定不應再續任,不過他上書國民黨中央黨部張秘書長與楚主任另請賢能接任,但黨部方面仍要求他續任董事長,「正常公司,董事長當然是董事選的,但從辜的前後文可以看出,中影董事長是由黨中央支持,中影內部文件也表達,中影股東都是黨股代表。
330部影視著作+3不動產 資產被低估
林峯正表示,根據「三中案」起訴書,2006年中投將中影82.56%股權,以每股65元、總價31.4億元,出售予羅玉珍、莊婉均等人,黨產會認定中投的估價報告明顯低估中影價值;首先,按照當時計算基礎,中投估價報告短少330部影視著作,當時合理價格為14億多,但估價報告僅認列1億多元,短少約12億元。
另外中影三個主要不動產,包括中影八德大樓、外雙溪中影文化城、西門町新世界大樓戲院,價值也被短估,大約短少9.5億元。
由於中影公司,是繼張榮發基金會後,第一個經過市場交易出售予第3方的黨產,在黨產會認定附隨組織後,富聯公司所持有中影股權,是否將被迫移轉予政府?目前格外引人注目,林峯正表示,未來到底是(中影)股權留給他(郭台強),還是將31.4億元股金返還給他,目前黨產會尚未討論。
林峯正說:「不當黨產的處理原則,就是收回國有,但對於國民黨過去曾經實質控制,後來以非相當對價移轉給第3方,根據《黨產條例》,不當黨產移轉國有過程,必須扣除當時取得對價,黨產會今天只認定為附隨,還沒有進行到中影不當取得財產的追徵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