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曉玲解聘案10年未解?監察委員王美玉今(15)開記者會抨擊,2008年的中山國中前教師蕭曉玲解聘案調查過程涉嫌違法,希望台北市政府能重啟調查此案,並將相關人員移送法辦,還給蕭曉玲公道。
10年前,時任教師的蕭曉玲被中山國中以「教學不力」、「行為不檢」等理由解聘,儘管多次提起行政訴訟,依然遭駁回。監察院曾於2013年糾正中山國中、台北市教育局等,認定解聘過程有重大瑕疵。而台北市長柯文哲原於2016年撤銷此解聘處分,教育局也將協助復職一事,但今年2月教育局評議委員會決議,維持原解聘決定。
監委王美玉今上午召開「監察院要求還給蕭曉玲一個公道」記者會,指出蕭曉玲解聘案中,中山國中在北市教育局主導下,其調查程序涉及違法,甚至有校長指定調查小組成員一事,嚴重違反該校「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調查小組組織要點」規定。
王美玉表示,校內的調查小組不僅涉嫌偽造文書,不少被列名小組成員的人,並不知自己是小組成員,更遑論參與調查或出席小組會議;且調查小組會議紀錄記載6人出席,但每次都只有相同的4名成員簽名,涉及偽造文書。
此外,王美玉也指出,調查小組在調查期間,跳過不適任老師的「察覺期」,直接進入「輔導期」,再從中找尋不適任的證據,更向蕭曉玲隱匿調查結果,未依法於10日內通知,使其無從辯解,被記過後2天便完成解聘。
王美玉說,北市府於此解聘案中,在了解「程序」疏失這塊有非常大的疏漏,且今年2月北市府決議解聘有效,她反問教育局10年前主導解聘案,10年後再由其決議不撤,不須迴避嗎?她並要求北市府能重啟調查,對偽造文書一事,將相關人員移送法辦,維持本案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