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23日宣布,美國人質若在海外遭恐怖組織綁架,家屬若支付贖金,不會遭到政府以資助恐怖分子的罪名控告,政府會與綁匪談判,但不會替家屬支付贖金,此項政策擬定於24日正式公布。
美國記者佛利(James Foley)在2014年遭到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IS)綁架,IS曾向美國要求約一億美元的贖金,但美國政府認為支付贖金等於間接鼓勵綁架而拒絕支付,而佛利最後遭到IS斬首。
根據美國法律,任何人不得向恐怖組織提供金錢或物質支援,但歐洲國家卻經常透過支付贖金成功換回人質。佛利的家屬表示,曾想要支付贖金換回人質,但當局表示一旦付出贖金將面臨司法起訴,使得家屬卻步,但過去一年來共有四位美國人慘遭IS綁架並且殺害,促使總統歐巴馬下令檢討人質贖金政策。
雖然相關法律並未修改,美國政府已決定絕對不會起訴為營救人質而支付贖金的家屬。但歐巴馬主導的這項政策卻受到許多反恐專家的質疑,包括CIA的副局長大衛柯亨(David Cohen)在內,認為要是允許人質家屬付款,無疑是變相鼓勵恐怖分子多多綁票,這種做法才會讓更多人陷入被綁票的危險之中。《衛報》則指出,其實歐洲國家大多都會付贖救人,儘管政府永遠都是「不予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