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講到一人一案,除了前面的原因之外,從目前發展來看,一人一案其實也只是說個方向,但並沒說到時是誰來負責出錢出人。也可能最後是新北市府拿大家捐的錢和自己出的錢,配合市府的社工公衛體系來處理這個事,中央只是嘴炮指點說你新北市要這樣做而已。那實際上的效果跟高雄是一樣的,地方政府自己的錢,自己的人來搞定。這樣子看,要問的問題就不是中央大小眼了。而是,若是大家都認為以專案對每個傷者都個案支持是件好事,那為什麼高雄市府手上拿了幾十億善款,中央管不了他要怎麼花,也沒禁止他不可以搞一人一案追蹤到底,為什麼自己不願意這樣做呢?
從7月2日行政院的新聞稿來看,這個專案目前的搞法是,行政院派副院長召集、底下三個副召,葉欣誠政委、蔣丙煌部長、新北市一人(大概會是副市長),負責處理雜七雜八的事加上籌設基金會,然後基金會的錢大概是拿衛福部和新北市各自募到的捐款來合出。這種成立專門小組來專門管理募得善款的機制,其實高雄市也做了。高雄市成立了「高雄市政府81石化氣爆民間捐款專戶管理會」,由副市長召集、底下有市府代表四人,民間代表十幾個,但沒有行政院的代表。
我們可以從兩個地方比較這兩個機制,一是,成立基金會來長期管理善款,和成立「專戶管理會」這種非法人組織來管理,到底何者較具效率,較能受法律監督。二是,新北市府甘願讓政院在此事佔主導,比照高市的管理會沒半個中央代表,後者確實是中央沒出力,但這個「沒出力」到底是中央不肯派人來幫忙,還是高市不願中央派人插手想自管自理,看不太清。但公平點說,出人出力跟介入干涉本來就一體兩面,大家都是公家機關,很難有那種只出錢就好其他你閉嘴的合作方式。
至於氣爆傷者和塵爆傷者的救治與恢復,對醫療體系還有家屬的短長期負擔和壓力其實也有不同,這個我算不上帳,就不細比了。兩個事件對傷亡者與家屬都是不幸的悲劇與巨變,都需要政府與國民各種直接與間接的協助和支持,路還很長,不知何時才能看到盡頭,只能一步一步走下去。對於非當事人,我們可以思考和檢討處理機制如何更完善,但應該建立在逐段分析,抽絲剝繭的事實與邏輯上。真正重要且難解的事,很少是光靠懶人包就可以看清,也鮮少百分百都是單方面的責任的。
*作者為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