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蘋果日報、新新聞、台灣數位匯流網等),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的親信柴方文、宋雲峰所主導的「愛唱久久」投資案,可能涉嫌「掏空公司」。我們分析追查後發現,本案疑雲重重,涉案人嫌疑重大,有必要予以揭發,以接受公眾的監督。
疑點一:投資溢價 130 倍,不符合交易常規
根據「中華投資」(中華電信之子公司)與「愛唱久久」簽訂的投資協議 書,簽約時(106年8月初)「愛唱久久」已發行股份為1億3000萬股,「中華投資」初期將以每股10元投資1000萬股新股(投資額1億元)。但依「愛唱久久」提供之資產負債表,當時該公司僅有約1000萬元之現 金,其財務狀況整理如下表:
106年8月初「愛唱久久」的每股淨值僅有$0.0769元,「中華投資」竟以每股10元認股,相當於溢價130倍。於是「中華投資」投資壹億元後,其投資金額雖佔總資本額的90.59%,但持股比例僅佔7.14%:
疑點二:只看四份文件,沒有盡職調查
通常企業要進行併購或投資,基本要做的事就是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包括審查財報資料與實地查核。根據中華電信的規範,盡職 調查的文件應該要具備160項,「愛唱久久」投資案只提出了四項文件,完全不符合中華電信的查核要求。柴方文、宋雲峰等人竟在一次會議中,僅看過4份文件,沒有經過律師、會計師或專業同仁的審閱,即「宣稱」完成實地查核。接著就與「愛唱久久」簽約、撥款。 身為電信龍頭並為上市公司的「中華電信」,其子公司「中華投資」竟然可以在幾位高層的主導下,未做足盡職調查就草率簽約,並撥款一億元給「愛唱久久」。之後,柴方文等人並將4項查核文件封存,禁止「中華投資」之主管及中華電信稽核人員調閱,以逃避所有監督。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疑點三:「中華投資」董事長明確反對,仍強行表決通過
當時「中華投資」董事長石木標明確反對此投資案,認為本案「根本是掏空公司」,曾向友人表示「難道這1億就這樣被他們搬走了嗎?」並在臨時董事會中並指責董事林榮賜:「身為中華電信的人,這樣的案子你投得下去嗎?」在董事長反對的情況下,柴方文遂指示宋雲峰更改投審會委員名單,安插了柴方文與宋雲峰的人馬,讓本投資案順利在投審會通過;隨後柴方文又在「中華投資」臨時董事會上主導強行表決通過該案。嗣後,石木標拒絕在投資協議書上用印。宋雲峰便自己代表公司,與「愛唱久久」簽約。
疑點四:柴方文與「愛唱久久」關係密切
「愛唱久久」的產品iSing99原是「無敵科技」所研發,「愛唱久久」公司理應是在「無敵科技」的支持下成立。據聞,柴方文自2007年起,即支領「無敵科技」每月數萬元的顧問費用;柴方文過去也曾擔任林文信 (現為「愛唱久久」負責人)的特助與財務長。
本投資案溢價130倍,投入的資金佔了資本額90%以上,卻只能取得約7%的股權,嚴重損害投資方「中華投資」的利益!主導本案的柴方文等人,刻意逃避了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程序,並以表決部隊強渡關山,好讓這件離譜的投資案通過。顯然不是「疏忽」,而是「刻意」所為。再看看柴方文與無敵科技、林文信(「愛唱久久」負責人)之間的密切關係,不禁令人懷疑可能涉及不法的利益輸送!
據聞,本案的偵辦已由台中地檢署升級至法務部黑金中心。相關涉案人均為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的親信,背後涉及何種利益關係應予深究。中華電信的子公司被掏空上億元,損害的不僅是投資人的利益,也是全民的利益(中華電信有政府投資)。近日部分媒體將本案導向「內部鬥爭」,恐怕是相關人士別有居心企圖模糊焦點。其實,一件掏空公司上億元的案子,是不折不扣的「刑事犯罪」,應該要依法訴追,揪出真正幕後的黑手,還投資人一個公道!(作者為中華電信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