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一個窮人 (只是舉例),為了希望大富(這個大富以前曾經窮過)不要來欺負他,就和大富說,可否請你放棄富人的地位, 和我簽個和平協定永遠不欺負我。 這個舉例雖然不是很貼切,可是我們的感覺就是這樣。
(5) 最重要的一點是,除了和平協定外,提案者主要要求B 放鬆A 參加國際組織的限制。
要說明的一個荒謬之處是,為了C和平,已經降為 小 a,但又同時在這個約定裡,要求 又回到大A的地位, 去參加國際組織,你這個提案是否翻來覆去,可以將一個國家變為政府又變為國家,那你提這個案的變為 a,是耍弄 B的嗎?
(6) 一中同表 , 前面若沒有九二共識為基礎, 就可以解讀為非常多的答案:
一中同表可以在語意上 說成::同表一中:共同同意一個中國,或反 之亦為是。
那誰是一中? 並且當然的答案就是統一了。只是統一在誰的下面?
(7) 一中同表的目的是: 和平協議,和中華民國國際組織的更多空間, 其實在A 和 B 不變的情況下, 就可以達成了,那不就是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嗎?
並且完全不用變來變去身分,不然變為小a,那怎麼參加國際組織,又像宋楚瑜說的,幹嘛自貶身價阿?
以上七個誤區,說明維持原先九二共識 一中各表,來達成簽訂和平協定和增加國際組織空間的可行性,不需要額外發明一個名詞或不能達成的假設條件。事實上,和平協定的必要性也未可知,因為除非中華民國自立自強,增加自己生存的條件, 不然協定在某個程度上有用嗎? 台灣必須在內部和國際上,透過國家政策強身,透過人道主義與實質存在價值,讓友邦曉以大義。在國際間加強地區地位(如東海 ,東南亞,)地域樞紐的重要性。不是一個空洞幻想式的口號就可以救國的。洪秀柱貴為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由於自己無知而這樣消遣整個黨,主席,立法委員和原來支持她的群眾,還要繼續撒野嗎?
*作者為聯合國氣候大會跨政府永續發展平台觀察員,現居美國